01-11-2020 为何海外华人自2004年轻易认可我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

估计,很多华人都很奇怪,为何海外法治国家居然普遍容让我冒称我自己是中国历史名人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并继承了大笔钱财?做为这些法治国家的政府,他们为何不听一听中国政府当场做出的严整否定?而且我方敏本人还一再强调从2004年至2015年期间从未听说中国政府对我这种说法的纠正?

我将我所知道的相关信息全部整理如下:

据说,台湾遗老部(类似中国统战部),自1914年左右开始登记了我曾曾祖父方治兴(单人旁,中俄欧混血儿,外婆是Maya)为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以及继承支的子嗣是方立柒方智仁方文海,而且海外自1967年一直也都知道方文海的女儿是这支的继承人,不是方文海儿子。所以,虽然有传言说中华民国遗老部的登记在1944年-1945年有过登记更新而我家在当时并未发生世代更替,但对于我自2004年1月开始宣称我自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继承人,海外是普遍认可。(*我有和爸爸方文海一模一样的家族胎记掌纹)。

据说,香港和海外香港华裔社区,因有很多都是在解放前夕离开上海的老浙江上海人,他们当中因为有一位来自老上海的民国女作家张爱玲因曾和我爷爷方智仁熟识而一直很留意我爷爷方智仁的情况,可能也从她那里听说过中华民国遗老部当年的登记,所以,也都在海外从她那里听说我爷爷方智仁家等了千年的继承孙女居然已经让方智仁的儿子方文海养出来了。我在2004年会议上说我的父亲是方文海,我的爷爷是祖籍宁波镇海的上海人方智仁,在场的中国政府外交部也当场证实了方智仁是中国户籍资料里正式登记的我亲生爷爷,所以,对于我自称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香港和海外香港华裔社区也都因为当年中华民国遗老部的登记而认同。

当时在场的中国外交部可能没有意识到对于海外广大的老华侨来说,既然户籍资料的核实已经证实了我方敏的亲生爷爷是上海宁波方家的方智仁,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政府已经证实了我方敏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而我本人因为来自海外侨界的认可,因为自己有着真实的史书所记载的唐太宗李世民掌纹,而且也因为从没听说过什么历史名人登记,所以,一直难以想象对此居然会有很多来自中国大陆的难以理解,这也造成了中国政府外交部的误会,可能也造成了中国政府一直非常愤怒海外侨界竟然完全无视中国政府对此立场而轻易认可我自称为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的事实。

目前,据说因为一些考古历史学界的新发现,经由DNA技术鉴定,已经确定了我方敏和考古历史学界一致公认确定的唐太宗李世民的法定继承人李始玉(?)是血脉子嗣关系,且我方敏(女掌)是其遗嘱明确指定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中国政府认可我方敏是唐太宗李世民血脉传承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同样,也是经过了DNA技术鉴定的确定,上海北京台湾的政府方面都承认我曾祖母育融是上海多罗贝勒(完颜)育家爷爷的亲生曾外孙女,我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子女。

多罗贝勒(完颜)育家的育姓起源:金朝皇帝金显宗完颜允恭(古翻译:完颜育公)的第三个儿子完颜琮是被他父亲完颜允恭册封为三等国亲的世袭多罗贝勒(ᡩᠣᡵᠣᡳ ᠪᡝᡳ᠌ᠯᡝ )的,完颜琮将自己的汉字姓氏取为育(即他的汉字名字为育琮)。自那时起,这世上就有了多罗贝勒育家,至今这育姓已经存在了八百多年了。所以,少数民族满族中的育姓人士都是完颜允恭第三子完颜琮的后裔。完颜允恭的前几个儿子,据说都取金朝的“金”字为其汉姓。很多女真满族姓氏为完颜(ᠸᠠᠩᡤᡳᠶᠠᠨ)的,其汉姓多取为:金,王,等。(--2020年1月25日增)

据说,一则因为中华民国政府很清楚育家爷爷并没有第六房老婆(”喜宴“和六房”都是由育家爷爷的四房老婆在“喜宴”举行时推测的,其实那是乔迁宴),二则因为育融出生时,育家爷爷家里只有婴儿但始终没有月婆妈妈。这两点也是我开始寻找育融妈妈故事的原因。据说,在进行DNA鉴定时,育家爷爷的DNA鉴定样本为育家爷爷的确定已知亲属关系,DNA鉴定结果为:
  • 我是目前在安徽地区居住的多罗贝勒育家的已知确定亲属的同宗;
  • 我是1541年时期在安徽地区居住的多罗贝勒育(育家爷爷祖先)的已知确定的四代以内的当时亲属的同宗;
  • 我是从安徽地区移居上海的多罗贝勒育家的已知确定亲属的近代同宗;
  • 我和已知确定的上海育家爷爷当时一等亲的亲属关系DNA关系的鉴定值为91%;
  • 同时,DNA的鉴定也证明了我也是咸丰皇帝女儿的亲生子嗣,而方家育家只有育家爷爷本人是咸丰皇帝女婿,因此确定了我是育家爷爷本人而非只是育家祖先的亲生子嗣;
  • 经亲属关系调整,我和育家爷爷的DNA关系鉴定值为94%,即我曾祖母育融是育家爷爷的亲生曾外孙女。
有关台湾遗老部登记孩子和统战部登记孩子的相关财产疑问
我的回答:我本人在2004年的继承全部都是信托继承,完全不涉及我任何一代祖先的当年分家产情况,也不涉及上海的多罗贝勒(完颜)育家以前的分家产情况。
  • 我方敏是在在2004年做为方智仁自己在1948年已经书面指定也从未更改的方智仁继承人身份继承了方智仁的宁波方家和方智仁在1948年为我所设立的信托。
  • 我方敏是在在2004年做为育融自己在1941年已经书面指定也从未更改的育融继承人身份继承了育融娘家的多罗贝勒(完颜)育家和育融在1941年为我所设立的信托。
  • 我方敏是在2004年做为方历柒自己在1930年-1931年已经书面指定也从未更改的方历柒继承人身份继承了方历柒的宁波方家和方历柒在1930年-1931年为我所设立的信托。
据说台湾人都听说了我在向台湾索取智能手机智慧专利的传言
我的解释是:从来不是我在索取。我本人也不清楚智慧专利的相关审核及发放程序,所以如有疑问都是以美国公民身份向美国司法部相关部门写电邮查询,从未联络台湾政府或者相关公司。台湾相关公司如有任何疑问,请向台湾司法部查询。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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