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9 华人好奇:中国统战部的历史名人子女登记究竟是什么回事?

究竟统战部登记的标准或者依据是什么?据说因为历史年代久而造成的核实事实是属于根本不太可能的,如同各国的“受到原居住国政府迫害”作为移民原因的政治庇护绿卡申请案例,都是面临在法律上的收集事实证据的不太可能状态,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也是类似美国的政治庇护绿卡申请:依据本人提供的家族故事,以及一些听说过该家族故事的证明人员的签名或者证明单位的公章。估计律师行业可以依据统战部登记及各国类似登记的相关基本要求及所需材料清单予以核实是否类似“因为中国政府强制执行一胎化而被迫害”做为移民原因的绿卡申请标准。目前中国司法部和美国司法部都已经开展中国历史名人子女身份的司法核实,也在强调我方敏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受到各国法律所保护的。(----2019年12月9日)

司法部是如何予以核实历史名人的继承人身份的?依据人类的繁衍,父母的血脉传承后裔应该是指父母在性交配后所生下的亲生子女;依据法律定义,血脉传承的继承人应该是依据家里的祖先父母所定下的继承规则,由一代一代的血脉传承子嗣在成为父母之后在其性交配后所生下的亲生血脉子女中产生的。依据如此的人类繁衍自然法则及法律上的血脉传承继承人之定义所形成的历史事实,必然是各国各种历史名人的血脉传承的继承人应该是每代只有一个,而不是某一个历史名人居然有多家族的多个继承人同时代并存的混乱局面,也根本不可能存在只要自愿申报就有可能被评上某历史名人继承人的情形。那么,很多华人都好奇,千年风雨之后,如何才能核实一个历史名人的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当代继承人身份?究竟中国方面所表达的愤怒立场是为了什么?究竟谁才是这个或者那个中国历史名人的继承后裔?为什么会有如此这般国内国外的不同?究竟谁才是依据中国法律和中国传统的家里祖上的继承人?我依据我所知道的尽可能解释了,希望可以协助海内外的华人了解事件原因,以免因一些愤怒冲动而招惹法律麻烦。(11/11/2019)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有一些中国统战部的相关登记的矛盾愤怒,请你向中国政府外交部领事馆或中国国内的中国统战部和中国司法部表达你们各自就此的疑问,我听说的是美国司法部就相关疑问都有给予中国司法部依据法律的正式答复。我本人也已经明确向美国政府表达不愿成为你们或因情绪激动或因难以理解而愤怒冲动的违法行为受害者。

1)有人问,统战部的名人后裔登记和司法部的名人后裔登记,之间区别是什么?
我的回答:之间区别在于“是否有事实依据(司法部)",还是"只是可能(统战部)"。这“是否存在事实依据”做为认证标准所形成的本质区别是:

  • 各国各位历史名人的继承人是每一代只有一个,
  • 一个历史名人不可能有多家族的多个继承人在同一时代并存。
  • 不可能存在只要自愿申报就有可能被评定为某历史名人的继承人的情形。

究竟这是什么意思?这意思就是,
  • 我方敏是我妈妈王博贤肚子里生出来的,
  • 我亲生父亲方文海是我奶奶毛阿妹的肚子生出来的,
  • 我亲生爷爷方智仁是我曾祖母育融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 我亲生爷爷爷爷。。。是杨贵妃杨玉环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 我亲生爷爷。。。是武周女皇武则天武才人的肚子里生出来的。
  • ----11/11/2011更新

这一代一代的历史名人老婆儿媳孙媳的肚子是没有可能同时生出同一代的同一家族的五个六个继承人的。那么,矛盾是什么?

  • 我是武周女皇武则天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所以武周女皇武则天给了我钱,
  • 我是杨贵妃杨玉环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所以杨贵妃杨玉环给了我钱,
  • 我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孙媳妇肚子里生出来的,所以我继承了唐太宗李世民自己给我的钱。
  • 他们是由统战部遗老部外交部的登记而成为了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所以他们是按月领取外交部遗老部统战部给他们的钱,
  • 目前的矛盾是他们要我必须交出武周女皇武则天,杨贵妃杨玉环,和唐太宗李世民给我的钱。
  • ----11/11/2011更新
具体例子:
比如:依据一些道听途说,育融的妈妈可能是清朝光绪皇帝的妃子文殊,而文殊的妈妈可能是育家奶奶的女儿,同时,育融是由育家爷爷育家奶奶抚养长大的事实,且文殊的父亲是清朝咸丰皇帝的弟弟恭亲王是有据可查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我能提供几张我长得很像清朝咸丰皇帝的弟弟恭亲王的照片,就已经够资格依据这些可能而在统战部被登记为清朝咸丰皇帝的弟弟恭亲王的曾曾外孙女。

依据司法部标准,虽然DNA鉴定已经证明了我是清朝咸丰皇帝的弟弟恭亲王的子嗣亲生小孩,但目前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可以证明文殊是育融的亲生母亲,所以目前还不能说文殊是育融的亲生母亲,所以不能因为文殊可能是育融的亲生母亲而登记我为恭亲王的女儿文殊所生的子嗣亲生子女。(参阅:家世论 - 育家小姐,育家亲生(18,暂定) )

*统战部的历史名人子女登记必须为历史名人直系的五等亲以内,不清楚是否可以依据DNA鉴定结果而登记。

2)有人问,那么究竟统战部所登记的一些名人子女和我方敏的矛盾是什么?
我的回答:统战部的名人子女登记是依据一些可能性而非事实依据的登记,但被登记的一部分人认为统战部的名人子女登记是政府有效赋予了所登记历史名人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的登记,但实际上,名人家庭的财产是和普通家庭一样,都是随着血脉的代代传承,通过一次次的分家产而传承给子女的。

我和一些统战部所登记的名人子女之间的矛盾是,他们因为统战部的名人子女登记而要求我必须交出的财产,其实是我的血源上的名人亲生爷爷随着血脉的传承而特别立下遗嘱指定给我的,且一直都是由我的这个名人亲生爷爷委托他人替我照顾着的财产(即诚信托付照顾的财产),所以,我是一直因为这些从未听说过的陌生人的“中国必须拿到每笔钱,美国必须交出财产”要求根本是莫名其妙,而向美国司法部的警察投诉这根本是意图抢劫。

我是今天才听懂目前中国政府对于我方敏强调自己是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的态度是,中国统战部已经登记了五个各有各自的五等亲的各自独立的唐太宗李世民的可能继承人,既然美国司法部坚持坚持强调我方敏是依据事实的唐太宗李世民血脉传承的继承人,那么,就加上我方敏作为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做为中国统战部登记的第六个。我方敏的惊恐是,如果我爷爷李世民给了我一百元钱,这是否意味着我只准保留其中的六分之一?(11/11/2019)

据说美国司法部的警察也比较惨,他们中的决大多数也和我一样从没听说过中国统战部及各国外交部都有如此的历史名人礼遇登记,更是和我一样完全不知道我有多少属于中国历史名人范畴的外公外婆,所以,估计美国司法部一直是将一切法律上所不能理解的莫名其妙都作为了敏感的国际政治问题而小心处理的。

还有,因为当时我已经多年在美国生活不记得中国有个统战部,也从没听说过统战部的相关历史名人登记政策,估计国外和我一样,一直普遍都以为这历史名人的登记是一个特别的只有三个人五个人而已的中国政府对外交往层面高度的特别登记,而且中国方面就此所持有的愤怒又是很明显的非常普遍(据说其实共有四万多人被统战部登记了),所以争执一直被认为是一个政治敏感话题。

如果现在再听听当时所有的中美就此的相关争执,估计会听到都是一方在集体表达有关谁才是被中国政府所认可的愤怒,一方是在集体小心翼翼就怕踩到国际政治地雷。

那么,美国司法部的身份核实是如何进行的?应该都知道中国刑事法和美国联邦刑事法都有一条(联邦)刑事罪名为招摇撞骗(Identity Fraud),据说司法部的身份核实过程其实就如同侦办这一类的案件,据说也是同样程序,包括血缘关系核实,个人有效身份文件的司法鉴定,以及是否有被历史名人自己或者历史名人的法律上有效继承人所指定为继承人的有效法律文件。至于如何核实了我是唐太宗李世民血脉传承的继承人的,据说美国司法部和中国司法部都有正式的法律回应。(11/11/2019)

海内外华人也都知道,针对广播剧向全世界介绍我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时所遗留的很多疑问,我是在2015年开始听说这些疑问,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向美国的司法当局提供线索,我也在2017年开始在我的博客<Chronicle Note(寻宝日记)>上向好奇公众提供线索并予以公开解释,整个过程,其实也就是我方敏在配合司法当局调查我方敏的真实身份是否如我方敏所宣称的。(11/11/2019)

现在,一切法律上的莫名其妙都是由法律来探寻处理了,那么,现在再来听闻国内认可的李世民继承人当年是如何被统战部所登记的传言,就会心平气和很多啦。中国政府当年的统战政策是中国历史名人的子女可以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每月一百元人民币,这和民国政府以前的遗老政策相同(由国民政府给与财政补贴)。那么,如果听说了传闻,说有人收集了部属多人的签名以让因为某些原因应该被感谢的某人孩子可以享受这份国家财政补贴,就不会声嘶力竭地痛骂这根本是想这个想那个等等,而是会说“原来如此,可以想象。。。”,至于其他吗,也就是将有关自己情况的事实依据告知政府并由政府予以处理啦。这就是我方敏现在的心平气和立场。我方敏也希望这些被登记人士向中国政府表达有关财产继承的困扰而非号召组织一些针对我方敏的过激立场和行为。

3)有人问,南京上海方面关于中国长子(独子)继承传统的愤怒,矛盾究竟是什么?
我的回答:我认为这种愤怒根本是莫名其妙,原因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是捍卫子女平等继承的继承法,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律并不支持所谓的中国长子继承传统。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是捍卫老人有权按照老人自己意愿处理老人自己财产的继承法,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律是尊重并优先老人遗嘱意愿的继承法律。
3)我所继承的都是家里老人特意立遗嘱指定给我,并一直委托他人专门照顾的信托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是属于信托法律相关的信托继承。我方敏是由家里老人在信托遗嘱里特别指定的家里老人的继承人。
4)我父亲方文海一直由我曾祖母育融亲自养育,但我父亲方文海是我祖父方智仁和我祖母毛阿妹共同长子的身份从未被我的祖父母所遗弃所否认。
----2019年11月9日。

看完以上解释文章,再来听听还有多少海内海外华人及外族裔都没听懂的国人怪谈怪论。我知道的:
中国政府所支持的一些国人观点:“我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包括没有任何性关系,今后也不会有任何关系,所以,她的钱我必须拿到。”
  • 这还是中国政府一再强调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中国政府誓言捍卫法制国家的同时,所强力支持的立场并且誓言会鼎立捍卫的国人合法权益。
  • 全世界都以为中国政府是一群疯子在发表疯人逻辑。
  • 原来,这些国人是统战部登记的历史名人的继承人,这历史名人是我方敏的亲生爷爷或亲生奶奶,
  • “和她没关系”,这是他们在表达我方敏不是他们所认可的我方敏亲生爷爷奶奶的继承人,
  • “她的钱我必须拿到”,可能是他(她),可能是指该历史名人,这是在说他们才是够资格继承该历史名人财产的中国政府认证继承人,并且愿望是全部拿到(即因为和我没有关系。也公开宣布了没有关系,所以不愿与我分享该历史名人的财产)。
  • 法律上的莫名其妙:该历史名人恰好是我方敏的亲生爷爷奶奶,而我方敏又是该历史名人自己指定的司法有效的继承人,财产也是该历史名人自己指定给我一个人的,也是司法有效的指定。
据说中国政府的这类言论实在太多了。。。据说有很多听不懂的,依葫芦画瓢的予以复述以表达想拿些钱的愿望,结果却是被各方所痛骂,他们也是觉得很气愤很莫名其妙啊,为什么就只有这些人可以因为公开宣布了没有关系就必须大笔拿钱?他们也是同样的公开也是同样的宣布(根本就是一字一句的复述),为何却被这些人自己所痛骂?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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