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2019 杂谈:这是否是属于与中国政府的矛盾吗?

1)听说了中国政府应该支持“统战部的登记孩子必须有权分我家产”的立场,
我的回应:
  • 1)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孩子从“出生”就一直都是中国政府自己的孩子,
  • 2)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孩子从来不是我方敏自己亲生爷爷自己的亲生血脉孩子,
  • 3)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孩子也从来不是我方敏自己亲生爷爷自己的户籍登记孩子,
  • 4)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从来都是从中国政府的国库公款里拿钱的,
  • 5)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不应该违反中国政府所执行的中国法律,
  • 6)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不应该四处抢夺别人的私有财产。

  • 7)我的钱是我方敏自己一代一代的亲生爷爷指定给我这个亲生孙女的,
  • 8)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不应该试图抢夺我方敏亲生爷爷指定给我的财产。
  • 9)我自己亲生爷爷的其他亲生孩子也不应该试图抢夺我自己的亲生爷爷指定给我这个亲生孙女一个人的钱。

2)听说了一些矛盾是关于中国政府应该支持”不同意我的钱应该归我一个人所有”的立场。
我的回应:
  • 这些钱都是美国公司在美国国土上依据美国法律所挣到的盈利,
  • 这些钱里没有一分钱是属于中国国库中国财产部及下属各财政厅局的公款,
  • 中国政府应该没有理由认为中国政府应该掠夺美国公司符合美国法律且在美国领土上的财产,
  • 中国政府应该没有理由动用中国人民的军事武装力量协助掠夺美国公司符合美国法律且在美国领土上的财产。
  •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心声的如实反应,
  •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自己的司法部是有能力执行中国人民自己制定的中国法律的,
  •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的民事法庭是符合中国法律的,也是在中国司法部的有效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自己的法庭
  •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的民事法庭是可以依据中国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是有能力可以在中国司法部的领导下有效审理中国人民中的个别群体的私人财务纠纷的。

  • 建议中国政府:请让中国人民中的这些个别群体向中国政府司法部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民事法庭提供财产拥有权的法律依据,并依据中国法律提出财产诉讼。


3)听说了很多类似“你如果被杀了,这也就是争取拿到自己应该拿到的钱,只是很面对现实而已“的立场。
我的回应:
  • 也听说了中国政府也曾经如此现实的表达过不希望中国方面因为礼貌而在现实面前吃亏的立场。
  • 我的疑问- 1:中国政府是因为怎样的司法理念司法逻辑,又在什么司法推论司法考量下,需要以执行法律的职能机构身份担心不能共同分享刑事犯罪受害人的死后财产?
  • 我的疑问 -2:为何不能尊重甚至捍卫可能的刑事谋杀的受害者本人不希望不愿意自己的财产被任何人所拥有的法律权力?为何只是担心不能公平分享“人死了以后根本没人会在乎本人自己意愿是什么的死后财产?”
  • 我的疑问 -3:为何居然担心中国政府如果不参与迫害努力就有可能分不到一份“被杀害者的财产”?
  • 这是否应该被理解为“是出于就怕这人没被杀死的那份着急,操心,和关切?”
  • 我对这些是早已没有了寒冰彻骨的感受。早就已经物是人非,早就已经无需在意,早就已经无需投诉也无需悲愤,也就是一切法律,也就是走我自己的人生路,不用回头,也不用挥手而已。
  • 作为美国公民的我方敏,早就已经将我方敏自由意愿所表达的"我方敏不愿意任何人拥有我的死后财产”的立场正式告知了美国司法部。
  • 我方敏现在没有将这些博文作为自己遗嘱,我方敏今后也不会以这些博文作为自己遗嘱。我在博客上的态度是为了解释一些我认为莫名其妙的愤怒。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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