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2019 华人好奇:"方敏,司法部是如何核实你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的?“
我方敏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也是指定继承的:
- 依据已知的确定为唐太宗李世民家族的胎记掌纹继承规则,
- 我是由我的近代爷爷方智仁,曾祖父方立柒,和曾曾祖父方治兴(单人旁)等的遗嘱所明确指定的生有家族掌纹胎记的继承女。
- 我的掌纹符合已知的历史上的唐太宗李世民家族的继承掌纹。
- 依据DNA鉴定,我是已知的确定为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的李始玉(?)的血脉子嗣孩子。
- I am the clearly anointed heiress who has the family birthmark palms,
- I am clearly anointed by my recent generation grandfathers in their wills,
- I have the birthmark palms the same as the historically known birthmark inheriting rule of the ancient Chinese Tang dynasty Emperor Lishiming(李世民 )。
- By DNA test result, I am the offspring of a known heir of the Chinese Tang dynasty Emperor 李世民.
----2019年12月11日。
华人好奇:"方敏,司法部是如何核实你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的?“
很多国内国外在1989年参加过当年的全国高校会议的,特别89年学运时期的非政府立场一方,都以为我说我自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是基于那次会议中提到的当时发现的一个古墓里发现了一本古书,古书上写了“这个儿子,那个媳妇。。”的故事,强调那就是统战部登记历史名人继承人的标准,据说他们都是很气愤的认为,如果我也是如此才自称自己是历史名人的小孩,别以为自己和那些统战部正式登记的有何不同。他们更气愤的是我居然就这么一宣称就可以大巴拿钱。首先,其实我所继承的全部都是非常明确为指定继承的信托财产,信托继承都有非常严格的收益人身份核实程序,我做为信托受益人的身份核实是自2004年1月被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恰好我当时有现成的全套申请美国移民绿卡的身份证明文件),直至2004年6月30日我才继承了信托,期间共历时六个月时间。
其次,我说我是李世民的继承人是基于我自己的掌纹和我在国内看到的唐太宗李世民的故事吻合,以及我顺利地继承了信托。
- 1)我是在2004年“宣称”我是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的,当时在场也知道我爷爷们家世背景的爷爷信托方面没人反驳或者纠正我,
- 2)再加上我2007年回国和我父亲比对了我们父女两人一模一样的掌纹,
- 3)后来又得知这掌纹又是我继承信托的前提条件,
很多人很好奇,如果他们也从统战部外交部的正式登记“转战”到司法部要求正式登记,会怎样?我知道的是,司法部的登记必须经过身份的司法鉴定,司法部身份鉴定的过程可能就是侦办刑事罪名的身份欺诈案件的同样方式,只是这司法部的身份司法坚定的刑事侦办结论为“是或者不是该历史名人的继承人”。
那么,如果身份司法鉴定的结论为“不是历史名人的继承人”,司法部会告知当事人吗?我听说有当事人被告知“没有该有效爵位的指定世袭法律文件,不是该有效爵位的世袭继承人”。依据我对有关身份司法鉴定的可能程序的理解,我估计所告知内容可能为:
- 1)和历史名人本人没有子嗣亲生的血缘关系,即已经和历史名人本人做的DNA比对,结论为没有血缘关系,
- 2)和历史名人的已核实的子嗣亲生后裔没有血缘关系,即已经和历史名人的已核实子嗣亲生后裔做了DNA比对,结论为没有血缘关系。
- 3)没有指定为“法定继承人”的法律文件,即是历史名人的子嗣亲生孩子,但不是历史名人的继承人,不可以世袭历史名人的有效爵位。
- 如对此有任何疑问,请向各国司法身份鉴定的权威机构各国司法部查询。
1)是已核实的一个历史上的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的子嗣亲生小孩关系,
- 据说很多华人CIA和一些美国富豪对此有很大疑问是造成很多华人愤怒的原因,
- 据说这是美国富豪不肯认同“我自己钱”而坚持付费绑架我,以坚决协助不准我用我自己钱的原因。
- 建议:请向中国司法部美国司法部查询。
听说我的世袭多罗贝勒和世袭蒙古可汗也是如此:
1)我是多罗贝勒育伟明的子嗣亲生小孩,我是多罗贝勒育伟明所指定的法律有效继承人所指定的法律有效继承人
2)我是蒙古可汗乌玉的子嗣亲生小孩,我是蒙古可汗乌玉所指定的法律有效继承人所指定的法律有效继承人。
参阅:
华人好奇,“中国一直都有长子继承的习俗,为何你方敏说自己是女继承人?”
千年沧海桑田之后,这世上哪个旮旯里还留有古人名下的存款物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