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8-2019 育家小姐,东北完颜(VII)
解放前的上海,有两个很有名且都住在富裕法租界的育家,一个因祖籍河南被称为了河南育,一个因是清朝国戚被称为了完颜育。我的育家爷爷是祖籍东北长白山满洲里的清朝国戚完颜育,而现在让我为之头疼的育家财产困扰,很多来自河南育的亲戚。我在下面列出的是依据我所听说的整理而来的这两个育家的不同和相联:
河南育
东北完颜育
河南育和东北完颜育之间的相联:
东北完颜育,这家娶了很多清朝皇帝的女儿,陪嫁礼金理应丰厚,为何只有至少六十万大洋财富?
东北完颜育,这家的生活很普通,生活费用为何不是六十万大洋所应有的富裕?
我的回应:
东北完颜育,这家的小姐是我曾祖父第一次婚姻前的心仪,为何男方却和他人结婚并在结婚一年后即离婚,是否有违社会公德?
我的回应;
东北完颜育,这家的多罗小姐是我方敏的身份,为何我的私人恋爱经济生活遭遇如此众多华人必须如此愤怒的过问?
河南育
- 解放前上海很有名的非常有钱的河南育,河南育的财富是以上千万或上亿大洋而闻名。
- 河南育住在当年上海法租界的陕西北路那一带,解放前后离开上海,或出国,或回了河南。
- 这个河南育有个女儿嫁给了我爷爷方智仁这一代的一个四等亲。和方姓四等血缘关系举例:五等亲的儿子名字“方智育”。这个方姓四等亲和东北完颜育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 都是河南人在问这个河南育的“育家钱”在哪里,是让我头疼不止的育家财产困扰。
- 还有一些河南人问的是香港的某个“育家信托”归谁了,也是让我头疼不止的育家财产困扰。
- 我的曾祖父第一次婚姻中的妻子也姓育,不知是否是祖籍河南的育姓。
东北完颜育
- 东北完颜育是解放前上海很有名的清朝皇亲国戚,全家子嗣长相也都是近代爱新觉罗。东北完颜育的财产是以至少几十万大洋而著称,东北完颜育的方姓女婿的财富是以千万大洋著称的。
- 东北完颜育住在当年上海法租界的黄陂北路(老贝勒路)那一带,1945年去世。
- 东北完颜育的女儿育融嫁给了我曾祖父方励其,两人所生的长子是我爷爷方智仁。东北完颜育的女儿育融的丈夫方励其的财富是以千万大洋著称的。
- 东北完颜育的育家爷爷自己所有的存款钱都在1945年由他本人按他自己心意送给了他自己的亲朋。
- 育家爷爷在1941年就将一些房产附一些维修费用在香港办理了信托(也被称为了“香港的育家信托”),即信托房产不得出售。
- 东北完颜育家的女儿育融1911年出嫁之前,我的曾祖父是依据当时的休妻习俗规矩一次付清了第一次婚姻妻子的终身生活费用而结束了第一次的婚姻。
河南育和东北完颜育之间的相联:
- 我爷爷方智仁的妹妹(方家妹妹)是东北完颜育唯一女儿育融的幺女,1944年嫁给了一个河南育的亲戚。
- 我爷爷方智仁是东北完颜育唯一女儿育融的长子,我爷爷方智仁的一个方姓四等亲(但不是东北完颜育的血缘关系),娶了一个河南育的亲戚。
- 河南育的一个北京亲戚,和我在美国学电脑时是四班同班,被误传为是东北完颜育的子嗣。其实这人不是东北完颜育的子嗣,长相也和我明显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 我方敏自己在美国挣得的丰厚科研奖金,可能因为很多河南育姓的“育家财产困扰”而被洗劫一空,目前是由美国司法部调查处理,这是我因为姓上海的东北完颜育却莫名其妙为河南育的财产困扰而产生的头疼。
- 有些河南人坚持由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某些下流男掉(第三音)过问河南育姓的一切裤裆内外事物,而不是强调依据中国现行法律处理他们自己的育家财产困扰,是造成我因为姓上海的东北完颜育却莫明奇妙的为这些河南姓育的财产困扰而头疼的原因,更是让我痛骂这些河南姓育的根本是公共厕所的屎尿粪坑。
东北完颜育,这家娶了很多清朝皇帝的女儿,陪嫁礼金理应丰厚,为何只有至少六十万大洋财富?
我的回应:
- 陪嫁礼金从来只是出嫁女儿的私房钱,从来不算为夫家的家产或生活费用款项。
- 清廷是有能力保障清朝皇帝的每一个女儿都可以对她自己陪嫁的一百万两白银的用途说了算的。注*一百万两白银陪嫁:如每年利息约1%,则每年的利息收入约为一万两银,相当于是清廷一品官的年俸。
- 我的育家爷爷只有四代皇帝女儿是其奶奶,即育家爷爷只有四代皇帝女儿奶奶愿意给予陪嫁余额做为遗产。
- 育家爷爷虽是四代清朝皇帝的外孙,但因从不参与清廷政务只打理东北完颜育的育家事务,所以一向强调自己是东北完颜育。
东北完颜育,这家的生活很普通,生活费用为何不是六十万大洋所应有的富裕?
我的回应:
- 东北完颜育的生活费用收入,我听说育家爷爷的这一代是每年一万余大洋,在他所生活的1850年-1945年期间,相当于是清廷一品官的年俸,属于生活优裕的富裕。
- 东北完颜育的生活是俗称的靠利息生活,而至少六十万大洋的财富是包括本金的,不全是利息。
- 我曾祖父方励其的千万大洋财富,也是包括本金,而每年的生活费用则只是每年利息的一部分。
东北完颜育,这家的小姐是我曾祖父第一次婚姻前的心仪,为何男方却和他人结婚并在结婚一年后即离婚,是否有违社会公德?
我的回应;
- 我曾祖父心仪我曾祖母(东北完颜育的小姐)却和他人结婚,是因我曾曾祖母玉家小姐的坚持,是无奈之下结的婚。
- 1910年时期,婚姻的自由已经开始为社会所推崇,离婚已开始不再被社会所不齿。
- 我曾祖父在1911年按家里分家产时妻子应得生活费用的规矩,支付了离婚女方一生的生活费用,一次付清了七十余万大洋。此金额在当时的1911年是七十余万美元,也相当于1950年时期的七十余万人民币。
- 我曾祖父在拿到民国法庭的离婚判决后(1915年?之前是休妻?一次付清七十余万是1911年),也明确告知了女方,之后女方的生活婚姻恋爱自由,且之后女方生活有需帮助而寻求帮助时,也从未推诿,只是由他人代为协助。
- 在当时已经崇尚婚姻自由的1911年,在七十余万大洋的生活费用已经一次付清的情况下,女方是有充裕富足的条件选择她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的。
- 据说女方是在1914年才拿到全部七十余万的生活费用给付,但我曾祖父一笔付清七十余万元是在1911年再次结婚之前,明确告知女方之后婚恋自由也是在1911年再次结婚之前。
- 结论:我曾祖父离婚前后,已经尽力协助了女方。
东北完颜育,这家的多罗小姐是我方敏的身份,为何我的私人恋爱经济生活遭遇如此众多华人必须如此愤怒的过问?
我的回应:这也是我的愤怒,
- 不管我的恋爱婚姻状况如何,我的生活所需寻求了谁的帮助啦?烦到了谁啦?
- 不管我的经济状况如何,我向谁要钱啦?踩到谁的脚啦?
- 究竟那个华人再婚了哪个非华人?究竟哪个华人拿到的了哪个非华人的钱?什么钱?为何需要到我这里示威?
- 有些华人的说是代表波城人民看我不做工看不下去了,请这位华人说出所代表的波城人民的居住区域?我所居住区域的波城人民代表从2012年我搬入该址至今都不是华人。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