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2019 杂谈:我是家里的继承孩子

需要说明的:
  • 我方敏是爷爷奶奶们各自指定的的继承孩子,但我方敏不是爷爷奶奶他们本人,更不是爷爷奶奶们的其他孩子们的管理人。
  • 作为被指定的继承孩子,我方敏是捍卫我爷爷奶奶们的利益的,以我爷爷奶奶们的利益为重。
----2019年9月12日。

有关姓氏继承 (育姓,乌姓,和玉姓):
  有些人说他们自己是血缘后裔就够资格姓这个乌姓,其实,姓氏并不是随意宣布宣布就可以作为家族姓氏的,虽然各人都有宪法所赋予的按心意拥有自己心仪名字和心仪姓氏的权利。比如乌姓,乌玉没有让她自己的所有孩子按心意随意随她姓乌,那么如果她的某个血缘后裔选择姓乌,就绝不是乌玉的乌,而是中国文字里的一个文字”乌“,却没有任何乌玉的历史传承,就因为那个随意姓乌的后裔没有任何由乌玉所愿意给与的历史传承,虽然也是个乌玉的血缘后裔。乌姓如此,育姓如此,玉姓也是如此。这些规矩不是我方敏在定,我方敏作为家里的继承孩子,只是就此做一些说明。
----2019年9月5日。

有关那些未特别指定我为继承人的我亲生奶奶们:
  我会比照以下方式处理;(摘自:华人不解:“方敏,你为什么如此处理相关财务及亲戚关系?” )
1:我方敏是方历其方智仁父子及育融各自指定的继承人,方历其方智仁和育融的相关一切法律事务由我方敏处理。
2:毛阿妹1957年去世后,都是由丈夫方智仁处理一切相关事务,我方敏是方智仁指定的继承人,我方敏处理有关毛阿妹相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3:我方敏是在2007年在南京探亲期间由我父亲方文海授权全权处理我母亲王博贤全部事务的,我方敏是方文海1974-1975年期间已经指定的方文海继承人,我方敏处理方文海王博贤的一切相关法律事务。
4:如果方文海王博贤还在人世,在方文海王博贤本人自己出面处理各自法律事务之前,我方敏处理方文海王博贤的一切相关法律事物。
5:毛阿妹本人从未授权方智仁以外任何人处理其任何事务,我方敏反对利用毛阿妹的任何婚恋经历牟利的行为。
----2019年8月30日。

为什么谈论我爷爷的妹妹(方家妹妹)?
  • 我的曾祖父方历其意外去世的时候,我爷爷的妹妹只有八岁到十岁的样子。
  • 我的曾祖母育融一直都是要求她的其他两个孩子容让这个女儿。
  • 我的爷爷方智仁比他的这个妹妹大了8岁,我的奶奶毛阿妹结婚生下孩子的时候,她也只有12岁多。她是和我的父亲一起随我的曾祖母生活直至结婚的。
  • 我是我的曾祖父方历其,我的曾祖母育融,我的爷爷方智仁各自分别指定的继承人。但我不是他们本人,我只是他们的继承孩子。
  • 就我听说的:家里因为我爷爷的妹妹的脾气个姓,全部都认为是她带着人砸了方家抢了方家,她的育家外公外婆,玉家奶奶,妈妈,大哥二哥,包括我父亲全部都被抢了,还都是她带着人抢的。这是全家都没痛骂她,也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但都离她远远的原因。她本人及她的家庭,也是各方面不顺。
  • 我方敏本人也已经受到当年这些故事或者误解的影响。这些人和事都是发生在上海的四十年代五十年代,我本人是从小生在南京也是在南京长大的,生活一直单纯简单,却是在美国被所谓知道我们家底细的人编了一堆故事痛骂我们方家的女儿就是这么下贱,我的财产也是在被疯狂的认为“就是应该拿的”。
  • 我反正也是在问也是在查,也顺便看看问问,希望他们一切都好。我本人因不认识他们,没有任何偏见,不为今后的交往需要也无意交往,我只是在做我方敏,我的两代爷爷奶奶的继承孩子。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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