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19 华人好奇:”方敏,你和你妈妈大姐家的矛盾究竟是什么?“
背景:
我母亲是1942年年底的时候出生的,因为体内荷尔蒙低而被其生母因习俗而嫌弃并丢弃雪地,随后虽被其生父王怀迎从雪地抱回养育,但始终不受其生母及亲生父母家里的其他孩子所认同,我母亲的亲生父母的其他孩子都是称谓我母亲为“山东司戈庄人*”(*特指居民都是没有家的也没人要的一个虚拟山东村庄)。
1950年,8岁的我母亲王博贤从山东潍坊乡下进了南京城,寄居在当时已经结婚的王博真和苏家隆家里,因王博真和苏家隆工作繁忙,我母亲从1950年入住开始就必须协助一切家务杂事,期间曾有一些我母亲的亲生父母的其他子女借住,也都是只有我母亲必须协助一切家务杂事,直至我母亲于1966年和我父亲结婚后搬出。
据说,我母亲王博贤自高中毕业或者一年财会班培训毕业参加工作,就开始每月工资全部上交给我母亲的大姐夫妻王博真和苏家隆。据说,我母亲王博贤自1966年结婚后,就每月偿还我母亲的大姐夫妻王博真苏家隆自1950年入住南京至1964年左右有第一份工作前的生活费用,每月十元持续到1977年左右。妈妈王博贤1966年的工资是每月三元或五元左右,据说这是王苏夫妻两个都知道的。
王博真一家的抱怨:妈妈到他们家里的态度一直很不好。
但很多时候我也在场,王苏夫妻两个也很清楚,妈妈王博贤痛骂的都是婚姻里的丈夫方文海没让她称心,而不是王苏夫妻两个。所以他们两个人都是嫌妈妈王博贤很吵很烦,但从不认为妈妈王博贤是去他们夫妻家里教训他们夫妻两个的。
现在知道了,我母亲脾气爆糙,估计是因为没有了以前那么称心的零花钱。我所知道的绝大多数场合,我都是亲眼看到我母亲每次骂的是脸红脖子粗的高喝呐喊怒嚎(楼上楼下没可能听不到的高分贝,外加时不时的拍桌子打板凳愤怒伴奏)。山东潍坊的王家亲朋从来都只是王博真一家的亲戚,估计他们都是认为我母亲的愤怒非常的莫名其妙,而且他们可能也认为我母亲的小孩似乎也很不在意自己家里的经济情况,所以认为我们这家是想占用王博真苏家隆夫妻一家的经济资源,觉得我们这家很离谱,特别是在王苏夫妻已经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以后。
我不介意我母亲的愤怒,其一因为我很清楚我母亲的愤怒是针对我父亲的,能关我做女儿的什么事啊?其二也可能因为我们全家的生活费是没什么变化的,你看啊,因为当时实施的没收资本家财产的国家政策,虽然我父亲的几百万人民币的巨额银行存款是界定为符合当时国家法律的合法存款,但当时的特殊环境造成一旦发现还是会被没收的现实情况(这之间的矛盾是八十年“代返还资本家被没收财产政策”(落实政策)的原因)。所以,为了提款的时候不引起政府注意不被政府发现,每月我父亲只能前往上海取出存款100元,其中,我母亲需要60元零用用,我父亲需要30元花少少,从结婚第一天,我的父母就是这么规划我们这个小家庭的经济的。所以,我做为小孩子是不太觉得后来只有工资收入后的家里经济不好啊,每月家里只是少了10元生活费而已,就是零食少了很多,反正我是小孩子,只要吃饱了穿暖了就可以的。所以,当时确实就只有我母亲王博贤最清楚,“1974年的时候,我父亲的巨额存款被上海市政府发现而被没收了”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所以,我们家就只有妈妈王博贤天天痛骂家里怎么就是没钱。
我们这家的说法:和王博真苏家隆一家的界限从来都应是双方有效的。
在他们家没有领养他们自己的小孩之前,只有我爸爸方文海很计较谁才是我们家这两个小孩的“亲爹亲妈”,每次都是爸爸方文海怒吼,“生活费是我挣,拉屎撒尿是我管,喂饭喂水是我忙,怎么你们才是比亲爹亲妈还亲的?你们从来就只是没事抱着小孩玩,一旦小孩好像不太舒服,就是“你们赶紧抱走”。
等到他们家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后,他们是全家划清界限那是他们三个人自己的家,我们是全家计较我们两个小孩从来只是方文海王博贤家的孩子。我方敏从来都是由我自己的亲生父母方文海王博贤两人自己出资出力亲自抚养长大的。
必须提一句,南京老二一直是由我的父亲方文海我的母亲王博贤出资出力亲自抚养直到他年满十八岁成年的,南京老二从来不是由他过去的小学中学同学或者他现在的婚姻家庭婚姻亲戚所抚育养大的。南京老二的婚姻家庭及婚姻关系,一切都和我方敏没有任何关系,这也是因为划清界限从来都是双方有效的的。
王博真苏家隆是在我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王博真前几年去世的时候,我方敏早就已经不是她的念想,我方敏也很自在她自己的孩子都在她的身边。
因为所有这些矛盾和所有划清界限的努力,我和王博真苏家隆的小孩从来没有任何小孩子间的交往,去他们家里拜访也是从来无话可说。
--- 原稿于2019年10月5日,改稿于2019年10月7日。
我母亲是1942年年底的时候出生的,因为体内荷尔蒙低而被其生母因习俗而嫌弃并丢弃雪地,随后虽被其生父王怀迎从雪地抱回养育,但始终不受其生母及亲生父母家里的其他孩子所认同,我母亲的亲生父母的其他孩子都是称谓我母亲为“山东司戈庄人*”(*特指居民都是没有家的也没人要的一个虚拟山东村庄)。
1950年,8岁的我母亲王博贤从山东潍坊乡下进了南京城,寄居在当时已经结婚的王博真和苏家隆家里,因王博真和苏家隆工作繁忙,我母亲从1950年入住开始就必须协助一切家务杂事,期间曾有一些我母亲的亲生父母的其他子女借住,也都是只有我母亲必须协助一切家务杂事,直至我母亲于1966年和我父亲结婚后搬出。
据说,我母亲王博贤自高中毕业或者一年财会班培训毕业参加工作,就开始每月工资全部上交给我母亲的大姐夫妻王博真和苏家隆。据说,我母亲王博贤自1966年结婚后,就每月偿还我母亲的大姐夫妻王博真苏家隆自1950年入住南京至1964年左右有第一份工作前的生活费用,每月十元持续到1977年左右。妈妈王博贤1966年的工资是每月三元或五元左右,据说这是王苏夫妻两个都知道的。
王博真一家的抱怨:妈妈到他们家里的态度一直很不好。
但很多时候我也在场,王苏夫妻两个也很清楚,妈妈王博贤痛骂的都是婚姻里的丈夫方文海没让她称心,而不是王苏夫妻两个。所以他们两个人都是嫌妈妈王博贤很吵很烦,但从不认为妈妈王博贤是去他们夫妻家里教训他们夫妻两个的。
现在知道了,我母亲脾气爆糙,估计是因为没有了以前那么称心的零花钱。我所知道的绝大多数场合,我都是亲眼看到我母亲每次骂的是脸红脖子粗的高喝呐喊怒嚎(楼上楼下没可能听不到的高分贝,外加时不时的拍桌子打板凳愤怒伴奏)。山东潍坊的王家亲朋从来都只是王博真一家的亲戚,估计他们都是认为我母亲的愤怒非常的莫名其妙,而且他们可能也认为我母亲的小孩似乎也很不在意自己家里的经济情况,所以认为我们这家是想占用王博真苏家隆夫妻一家的经济资源,觉得我们这家很离谱,特别是在王苏夫妻已经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以后。
我不介意我母亲的愤怒,其一因为我很清楚我母亲的愤怒是针对我父亲的,能关我做女儿的什么事啊?其二也可能因为我们全家的生活费是没什么变化的,你看啊,因为当时实施的没收资本家财产的国家政策,虽然我父亲的几百万人民币的巨额银行存款是界定为符合当时国家法律的合法存款,但当时的特殊环境造成一旦发现还是会被没收的现实情况(这之间的矛盾是八十年“代返还资本家被没收财产政策”(落实政策)的原因)。所以,为了提款的时候不引起政府注意不被政府发现,每月我父亲只能前往上海取出存款100元,其中,我母亲需要60元零用用,我父亲需要30元花少少,从结婚第一天,我的父母就是这么规划我们这个小家庭的经济的。所以,我做为小孩子是不太觉得后来只有工资收入后的家里经济不好啊,每月家里只是少了10元生活费而已,就是零食少了很多,反正我是小孩子,只要吃饱了穿暖了就可以的。所以,当时确实就只有我母亲王博贤最清楚,“1974年的时候,我父亲的巨额存款被上海市政府发现而被没收了”是什么样的一种滋味。所以,我们家就只有妈妈王博贤天天痛骂家里怎么就是没钱。
我们这家的说法:和王博真苏家隆一家的界限从来都应是双方有效的。
在他们家没有领养他们自己的小孩之前,只有我爸爸方文海很计较谁才是我们家这两个小孩的“亲爹亲妈”,每次都是爸爸方文海怒吼,“生活费是我挣,拉屎撒尿是我管,喂饭喂水是我忙,怎么你们才是比亲爹亲妈还亲的?你们从来就只是没事抱着小孩玩,一旦小孩好像不太舒服,就是“你们赶紧抱走”。
等到他们家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后,他们是全家划清界限那是他们三个人自己的家,我们是全家计较我们两个小孩从来只是方文海王博贤家的孩子。我方敏从来都是由我自己的亲生父母方文海王博贤两人自己出资出力亲自抚养长大的。
必须提一句,南京老二一直是由我的父亲方文海我的母亲王博贤出资出力亲自抚养直到他年满十八岁成年的,南京老二从来不是由他过去的小学中学同学或者他现在的婚姻家庭婚姻亲戚所抚育养大的。南京老二的婚姻家庭及婚姻关系,一切都和我方敏没有任何关系,这也是因为划清界限从来都是双方有效的的。
王博真苏家隆是在我上初中一年级的时候领养了他们自己的小孩。王博真前几年去世的时候,我方敏早就已经不是她的念想,我方敏也很自在她自己的孩子都在她的身边。
因为所有这些矛盾和所有划清界限的努力,我和王博真苏家隆的小孩从来没有任何小孩子间的交往,去他们家里拜访也是从来无话可说。
--- 原稿于2019年10月5日,改稿于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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