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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2019 历史名人子女DNA鉴定的相关疑问(08/26/2020更新)

听说了很多争议其实在于具有法律效应的亲子鉴定和历史名人子女的DNA鉴定的区别。 抚养权及抚养费争议案中的DNA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权威DNA鉴定结果,而任何DNA鉴定实验室所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成为法庭有效证据的DNA鉴定报告:1)标准溶剂,2)标准检测仪器,3)标准检测步骤,4)标准鉴定结果比对方法。 亲子鉴定的五点或者七点为何?DNA鉴定图谱是一个长卷,五点或者七点是指横向的X轴上的五个或者七个标准位置点,如果两人的亲子关系存在,那么两人的DNA鉴定图谱在这五个标准位置点的峰值必然重叠,这“亲子关系的五个标准位置点必然重叠”是依据大量的亲子关系的DNA实验数据得出的科学结论,更是亲子关系DNA鉴定结果可以做为法庭有效证据的科学基础。亲子鉴定的七点则是在这五点的两侧各加一点,可以更准确的鉴定亲子关系,但依赖更严格的实验室设备条件和鉴定技术。(--2020年2月29日) 相对的,历史名人子女DNA的鉴定则可以是研究性质的,也可以是法庭有效证据性质的。牵涉到历史名人子女的法律权益的,只有法庭有效证据的DNA鉴定结果才会被审理法庭所接受;研究性质的DNA鉴定结果,可以协助历史人物相关的历史人文研究,即可以协助发现一些尚未被史书记载的一些人物历史背景。 听说了很多人争议我是否冒称了清朝恭亲王奕䜣的小孩。据说相关DNA鉴定结果的百分比值很奇怪的。我所听说的,几家DNA实验室的测定结果都是我是恭亲王奕䜣的子嗣小孩关系,但DNA鉴定值是在91%至97%之间,附加的说明是各实验室的原始测定数据是一致的,都在常规的实验室差异之内,但对实验数据的解读不同从而导致了DNA鉴定值的不同。那么,只要子嗣关系确立这个信息是准确的,那也就是我究竟是他第几代的小孩似乎很迷离了,这就属于DNA专业人士的分析了,估计他应该是我曾祖母育融的外公,所以除了血缘关系,应该不会有其他纠葛。目前的争议在于这个消息是否准确。(参阅: 家世论 - 育家小姐,美满优生(21) )(更新:在公布DNA实验研究的结果时,也同时公布了亲子鉴定结果:我方敏是恭亲王奕䜣和光绪皇帝載湉的亲生子嗣,请核实。--2020年2月19日)。 谈到恭亲王奕䜣和我之间亲子关系鉴定的困扰,依据我所听说的公布,一种是官方的司法部所做的法律有效的亲子关系鉴定结果(国内是五点吻合,国外是七点吻合),几份是DN

12-22-2019 各方矛盾(III) - 继承财产相关矛盾的分析(血缘篇)

有些我历代奶奶娘家的姓氏孩子,方家血缘,以及统战部的一些登记孩子对于我继承财产所难以理解的矛盾是: 做为政府登记认可的继承人,他们家的故事说他们是继承支,为何我家钱却必须给我? 做为血缘关系,为何必须同意祖先遗嘱?为何不可以平分祖先信托给我的礼物财产? 做为娘家亲戚,为何不可以因我继承而让他们自己发财? 参阅: 各方矛盾(II) - 继承财产相关矛盾的分析 (外人篇) 八十年代,我爷爷的弟弟和我父亲的弟妹为了一栋位于浙江宁波镇海的海河边房子而引发的一场官司, 当时这场房屋产权官司的争执各方都是既没有房契也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 ,这一直是我爷爷的弟妹认为就算到处打砸也一定不会有法律问题的原因,最多就是上法庭打官司看看需要和多少人分这笔钱而已(12/23/2019增),这也是我父亲的弟妹认为我在2004年的信托继承根本是“故意隐瞒家族财产”而愤怒的原因。目前还不清楚这栋房子的法律所有权(即房契房屋产权)究竟怎么回事,但当年官司的审理法庭是在很清楚当时所有的争执各方都是既没有房契也没有房屋产权证书这一事实的情况下所做的判决(12/23/2019增)。 我父亲的弟妹认为他们当年发现财宝愿意分我父亲一份,我却为何隐瞒我自己的财宝发现?而我一直认为他们的愤怒莫名其妙,因为我拿到的都是老人特意指明给我的信托,不是什么突然发现的家族财宝更不是老人名下的财产,而且我也没有害怕被他们发现而偷偷摸摸,我是认为如果有他们的可继承财产,则应该是受委托律师的责任通知他们继承,我的继承会议并不一定是他们的继承会议,我的继承律师并不一定是他们的继承律师。他们如想知道我的说法解释是否真实,他们只要凭他们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我的博客网址去上海市公安局就可以要求查核的。 1)方家近代血缘认为不管老人遗嘱如何,血缘关系都应该平分一切老人财产。 我的愤怒是当年他们自己拿到爷爷额外给的钱,也都是强调一切都是老人自已愿意的,一切都是老人自己愿意给的。 他们既然很清楚只要是老人自己愿意给的,就是合法合情合理的,我也不需要向他们多做解释我的继承为何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他们的态度是只要我不肯平分他们就砸烂我名下的一切,我的回应就是报警投诉他们的刑事犯罪行为。 他们是否有自己应该继承的财产,他们自己凭他们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刑事侦办科(或者外事科)就可以的。

12-22-2019 各方矛盾(II) - 继承财产相关矛盾的分析 (外人篇)

有些我历代奶奶娘家的姓氏孩子,方家血缘,以及统战部的一些登记孩子对于我继承财产所难以理解的矛盾是: 做为政府登记认可的继承人,他们家的故事说他们是继承支,为何我家钱却必须给我? 做为血缘关系,为何必须同意祖先遗嘱?为何不可以平分祖先信托给我的礼物财产? 做为娘家亲戚,为何不可以因我继承而让他们自己发财? 我方敏的对应愤怒是: 不管我继承的是谁的钱,不管我挣得是什么钱,你是在找你家祖宗的钱,你还是在找我方敏的钱?我方敏的钱是怎么挣的或者怎么继承的,能关你们什么事? 你们是在找你们自己家爸爸自己家爷爷自己家祖宗的财产,还是在想法掠夺我方敏名下的财产? 我方敏从来不是你家祖宗,别一听说我方敏有钱就认为是你家祖宗的钱。 我是必须说清楚,所以我告诉你们,亲情是双方的,不是亲情我也不会强求,但别以为我会允许你们掠夺的。 这些矛盾的具体介绍和分析: 1:统战部的登记孩子: 据说很多人不太明白统战部的那些登记孩子和我之间的矛盾是什么 。 矛盾在于他们认为他们家里的故事说他们是某个中国历史名人的孩子,他们很气愤为什么这个中国名人所设立的一个信托却给了我。 我对此的回答:这个中国历史名人是将自己名下的存款设立了信托给了他(她)自己的亲生孩子所生的但尚未出生的亲生孙女,并以家族胎记做为孙女为家族血脉传承亲生的证据的。而我是这个历史名人的亲生后裔掌纹胎记一支所生下来的这个孙女,所以,我拿到了这个信托。这钱是随着这个历史名人家里的掌纹支父子血脉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且由该历史名人所指定给掌纹胎记女孩所继承的钱。 比如完颜育给我的上海黄陂北路的那栋房子: 这栋房子是上海的多罗贝勒完颜育在1920年前后用他自己的银行存款所买下的一栋房子,并在1941年将这房子给了他自己一房妻子(咸丰帝的和硕公主)所出的两人亲生的曾外孙女儿育融,而育融作为她自己所生的方家胎记掌纹儿子的亲生母亲,在1941年设立了一个信托,将这栋房子放在了这个信托里,且亲自指定了她自己亲生儿子方智仁的方家胎记掌纹支所出的方家胎记掌纹孙女也是育融自己的继承人及该信托的受益人,因为我方敏是育融所生的方家胎记掌纹儿子方智仁的胎记掌纹支的胎记掌纹亲生孙女,所以,我方敏拿到了这个信托。 所以,与统战部登记孩子相关矛盾如下: 因为年代长久,你们家的故事可能并不是我家故事,即我和你的祖上从来不是

12-22-2019 各方矛盾 (I) - 智慧专利相关矛盾的分析

有关科研奖金的矛盾:据说上海那边很多人还在愤怒美国这边的伟哥相关的科研奖金钱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清楚我自己的情况。据说我所在的美国麻省波士顿本地就有四百多人同样受到影响的,2007年1月开始支付的每月奖金,今年2019年1月才在美国警方的协助下收到一部分项目的每月奖金收入。据说因为并不属于同一个小项目,所以互相之间也不清楚。所以,虽然我目前还没有收到一分钱,我在波城的生活还行,就是波城的华裔社区对我一腔愤怒指责我不肯做工只想白吃美国的穷人补助,据说美国政府和麻省政府也都是强调我是有一些相关收入的。  智慧专利相关矛盾分析: 1)基于对公司评鉴科研成果能力的质疑? 一些人的质疑:一听公司有正规评鉴,就开始摇头,似乎必须由他们这些药学专业毕业人士审查过后,才能说是否有评鉴。 一些人的质疑:一听我说我有智慧专利,公司也作了说明,似乎就是难以置信,似乎必须亲自评鉴才可以信服。 我对这些人的质疑:你有能力评鉴你从未参与,从未研究过的,也从未有过类似成果的科研项目吗? 我对这些人的质疑:你是想偷窃智慧专利吗?为何你必须知道该项研究的具体内容?为何必须由你评鉴? 2)基于对警方调查科研项目奖金能力的质疑? 一些人的质疑:一听警方有调查,就开始摇头,强调警方不是药学专业人才,调查如何进行的? 一些人的质疑:一听我说我有智慧专利,警方也作了调查,就是难以置信,似乎只有中国警方调查才能算调查的,或者只有他们自己才是懂法律的。 我对这些人的质疑:你对于相关智慧专利收入法律的认知和了解是什么?你有专业刑事法律调查的经验吗?你有相关智慧专利收入法律的刑事调查经验吗?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怀疑专业刑事法律调查人员的调查能力? 我对这些人的质疑:你对相关的研究专业的刑事法律调查的一般疑问是什么?你对已经公布的该项特定调查的疑问是什么?你对于智慧专利收入相关法律的一般或特定疑问究竟是什么? 3)我对于钱财的更改所有权的质疑: 我的质疑:虽然同一个职业专业,但并不在一家机构工作,为何必须领取别人的由其他公司发放的奖金收入? 谁才是这笔奖金收入的法律上的合法拥有者? 谁才是这笔奖金的合法给与者? 谁才是拥有美国法律所赋予的更改财产拥有权的机构或者个人?谁才是可以更改这笔奖金收入的法律拥有权的机构或者人员? ----2019年12月22日。

12-17-2019 育家小姐,美满优生(XXI)

前言 共产主义一直都有两种主要的路线之争,一种是强调为了大同社会而奉献自己,一种是强调只有强制充公别人的私有财产才能实现大同社会。我方敏本人认为前一种理念在任何社会都可以实现也一直都有存在,而这后一种理念在如今的世界都不现实。我方敏认为实现天下的大同应该是实现人人平等人人富裕的美好,而这美好不应是建立在“大众并不情愿自己私有财产被强制充公也不甘心自己只能平等贫穷”的基础上的,而且这份强制平等也不利于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和进步。 我是无须聆听现在中国的仇恨宣传,我也无须清楚现在中国的婊子娼妓破鞋势力,我更无须了解现在中国的政府所大力宣传的“女人屁股是通向世界主宰世界的厕所马桶”的共产中国新文化运动 。 我是一个良家女子,我是一个在2004年仅仅三十七岁的年纪就已经可以优渥退休的有着傲人职业成就的女子,我只需要一个幸福婚姻的美满家庭。我的生活已经是多年都在异国他乡的美国,我的职业也从不依赖女人屁股的能力,所以,我确实是不需要知道女人屁股究竟应该如何才是有能力的,我确实是不需要知道现在中国或者现在中国的政府是如何需要通过女人屁股才可以拼搏世界建设中国的,更是不需要理解为何女人屁股才是真正的中国十三亿的人民所共同需要的“为人民服务”政府职能?最多只是好奇地问一句,不是说十三亿人民至少有一半是中国妇女半边天吗? 看了下面的文章,估计就知道如果没有这段前言会引发怎样的仇恨评论及其他方式的过激表达,但也不用担心我的安全,也不用担心目前环境对我私人生活的影响。很多的矛盾都是在我爷爷生活的当年就已经知道的,很多的仇恨也都是我父亲已经知道也已经经历的,我本人也已经多年都是在千里万里之外的美国生活。 ----2019年12月17日。 育家小姐,美满优生(XXI) 估计很多人都很好奇,为何我们家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对于优生优育如此有觉悟?听说是因为北京那时开始有了懂得进化论的外国老师,一番进化论教育让北京的两代父亲都在担心他们自己的婚姻选择会影响了他们自己的亲生孩子,所以,据说我的曾祖母育融因此被送到了上海外养。同时,这现代进化论教育又让上海的这代太祖父母从此忧心忡忡,就这么造就了我们一家非常独特的“父母优越”家庭教育,也就是说,做父母的,自己都是挺好的,只要孩子表现不好,就是因为近亲结婚。爸爸,据说北京的育融外公,一直到去世,最闹他心的就是他自己孩子是否受到他自己婚

12-16-2019 华人好奇:“美国法律怎么回事啊?中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怎么美国法律可以?”

“美国古老的法律依然有效”是什么意思? 我所知道的:美国自十六世纪被航海家哥伦布发现而开始引发大批的欧洲移民开始,就一直因为各国政府军队支持自己政府的美洲植民政策,而以调动军队和组成殖民政府的方式在美洲大陆上沿用各国自己的法律,直至美利坚合众国在1776年成立。但因为这中间已有几百年历史,所以在美利坚合众国的立法历史上,也强调了一些古老法律条款的存在条件依然适用,这些古老法律条款就类似于中国的明朝法律清朝法律中华民国法律,不同在于,美国是强调这些法律条款依然有效,而中国是强调自1949年起这些法律条款已经不再适用了。 据说美国有两条法律让华人听着比较震惊: 1) 每一个联邦公务员(Federal employee)_是可以当街射杀滥用联邦福利者(Federal benefits)。 我所知道的: 据说这个误解已经被美国司法部门公开纠正了。据说确实有这么一条古老的法律依然有效,但美国司法部强调一切依据现今的美国福利法。如有两者之间相矛盾的地方,一切依据美国现行的福利法,据说这是美国现今福利法的开篇宣言。 据说这是很多华人认为美国政府支持一些华人过激行为甚至特意创造可以杀人条件的原因。其实,自2004年,我本人所使用的政府福利款项一直都是依据协议的私人付款,只是因为一些法律原因,主要是因为我的信托很古老而没有政府登记的记录,因此而被怀疑究竟是由谁所支付的款项而难以动用以支付相应的政府福利款项费用,但私人付款其实早已支付且一直都在政府财政部门的银行存款帐号上。自2015年起我一直在向相关政府机关查询这些付款的下落也是很多华人都听说的。 2)贵族是可以当街掠夺平民财产的 。 我所知道的: 据说这个误解已经被美国司法部门公开纠正了。据说确实有这么一条古老的法律依然有效,但据说美国司法部强调了美国是共和国,美国国家宪法强调“人人生而平等”(即美国没有本土贵族),美国所有法律以及一切美国政府职能都是必须遵循美国宪法的,其他我记不得了。 这也是很多华人认为针对我本人的一些明显过激且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是由美国政府撑腰的,其实,我本人的信托都不是在美国设立的,我本人的信托也都很清楚我的家世背景一直都是皇家贵族家世,而且我方敏是继承人,我方敏本人也一再强调了我方敏并未从政。我听说的,目前我方敏的蒙古可汗世袭继承已被核实,世袭为蒙古乌纳可汗;我方敏的满金多罗贝勒

12-12-2019 华人好奇,“中国一直都有长子继承的习俗,为何你方敏说自己是女继承人?”

1)据说很多人很急很气,因为他们只想知道也只想寻找他们自己的钱在哪里。 我的回应:我先强调我这里没有他们的任何钱,我的愤怒也一直是很奇怪他们为什么到我这里找他们自己的钱,我既不是一家银行,也不是执业律师或者财经专家之类的。 其次,我建议: 1)如果你们是寻找理应由你继承的你们自己家里的财产, 你们可以拿着你们自己的身份证(证明你自己是谁), 户口本(证明你和你自己家里财产的关系), 然后 提供你自己的家里财产故事的书面材料 (说明你寻找的是什么钱,哪一笔钱); 2)如果你是寻找你的工资奖金之类的收入, 你可以拿着你自己的身份证(证明你自己是谁), 以及工作证或演出合同生意合同(证明你和你自己家里财产的关系), 并提供你的应得合法收入的来龙去脉的书面材料(说明你寻找的是什么钱,哪一笔钱); 3)然后你可以选择, 先咨询律师再在律师建议下报警,或直接报警。 如有涉及在国外的财产,你可以去当地公安机关的外事科。 公安机关是否接案的依据是经过初步核实的由你本人所提供的你自己家里祖传财产情况的书面材料, 如果公安机关接案,他们是可以联络北京的中国国际刑警组织,再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的协作予以查询的。 如果他们这些人怀疑我方敏这里有他们自己的钱,他们也是只有通过以上方式才是合法查询的。我方敏本人没有任何偷窃他们自己或财产或工资奖金的意图,所以,我方敏不会介意他们要求通过警方予以查询的。 ----2019年12月15日。 2)因我父亲方文海自幼由我曾祖母育融抚养长大,也一直随我曾祖母育融生活,我的父亲常被他自己的同父同母弟妹质疑是否已被我祖父方智仁和祖母毛阿妹在实质上已经弃养,以及是否我父亲不应被称为我祖父母的孩子。据说这是我父亲与他的原生家庭的矛盾之一。 我方敏作为我父亲方文海的女儿及我父亲于1974年指定的我父亲继承人,我方敏对此矛盾的解释和立场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是捍卫子女平等继承的继承法,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律并不支持所谓的中国长子继承传统。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是捍卫老人有权按照老人自己意愿处理老人自己财产的继承法,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律是尊重并优先老人遗嘱意愿的继承法律。 3)我父亲方文海一直由我曾祖母育融亲自养育,但我父亲方文海是我祖父方智仁和我祖母毛阿妹共

12-06-2019 来自祖籍宁波镇海方家村的“方姓竞争”(2020年8月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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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浙江姓方的,好像都集中在浙江的宁波镇海方家村,金华和绍兴那边也有些姓方的,但很少。不知是否我们这个方家,在每代分家以后,有一些孩子因不愿姓方而自愿改姓,或者搬离了浙江的。目前知道的我这一支,方治兴(单人旁)的父亲*为娶多罗贝勒玉家小姐而休妻,方治兴*(单人旁)自己为娶明朝朱家玉女而休妻,方治兴(单人旁)的儿子*为娶多罗贝勒育家的育融而休妻。三代离婚独子,后面至我这一代的三代都是育融的孩子。只要信息正确,我这一支方姓的血缘五等亲的关系明确清楚。反正不管是否自愿改姓,或者是否搬离了浙江,他们这些方家孩子都是分到了应得的一份方家家产的,一分一厘都不少的,方家爷爷没不承认自己亲生的孩子。 *核实后发现,这三代都从没休妻,全属故事窜线了。方治兴(单人旁)父亲娶的是欧洲长相的俄国沙皇外孙女多罗贝勒玉家小姐,方治兴(单人旁)是俄国王子又名方治寓,方治兴(单人旁)的儿子从来没有一房妻子只有育融一位正妻。有说究竟谁是谁的孩子谁是谁的妻儿其实纯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外人难断家务事,我说做个比方:你自己肚皮生下的一个孩子,究竟是谁的种,你家婆有个说法,你自己有个说法,你家隔壁邻居也有个说法,三个说法完全不一样,让你丈夫两眼发直,这时,你们家所属的热心肠街道委员会大妈们直接拿起高音喇叭,安慰各方并向街坊邻居解释说: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The truth is only in who says it)”,实属街道居委会难以协助的家务事(“ just a family matter”)。你作为确定这孩子是你唯一丈夫的孩子的孩儿妈,你怎么回应?还是应该和你丈夫一起两眼发直?(08-16-2020) 还好啦,如今时代,现代的离婚,法律所能保障的也就只有幼儿的养育抚养费用,孩子上大学的费用都难以用法律手段予以保障。我们方家历代户籍本上的孩子,不管他们的爸爸休妻不休妻,他们做小孩的也就是有否被要求永远随了母姓,或者是否在他们的爸爸去世后自愿改为他姓,其他一点区别都没有的。年代久远了,我也是后代,我也只能是劝劝他们能否释怀了,如今时代,碰到诸如亲朋好友同事邻里的离婚,也是只能关切问问法律权益有没有受到影响,其他也是只能劝劝。也有些人说,很好奇如果今后我们这些同姓不同姓的后代相遇了,会怎样?我自己的看法,如果不是刻意相遇,又确实是真诚相待,我相信各自的奶奶都不会多言,共

12-06-2019 “排排坐,吃果果,风水轮流转”的上海文化

导读:什么是上海的”风水轮流转”文化 很多人也都听说过美国的“脸书Facebook”的成就起源于一个Algorithm(算法),所谓的Algorithm(算法)就是俗称的怎么拨拉小九九或者小算盘啦,也就是计算机处理一些逻辑推论的数学算式,也就是将生活中一些处理问题的逻辑用数学方程式来表达你有可能做哪种选择的几率,其实电脑程序员都知道的流程图(flow chart)的数学方程式版, 是在高样本群体中寻找出共性后所形成的共性数学方程式。 “脸书Facebook”这部电影上所呈现的那个”模拟(假的)方程式“,每一个M或者N,每一个加减乘除,就是一个流程图中的一步,但都是基于高样本中的共性得出的,据说所表达的是“欧美文化”里的“六等亲里最讨厌的是四等亲”这么一个生活哲学,所以这个数学方程式里所表达的就是可能的交友选择逻辑是“我要让这四等亲远离我的社交圈",也就是碰到四等亲来访就不准这人看我在脸书Facebook上的某些内容,等等。 上海人的精明在中国是举国闻名的,他们是可以将每件事情的得与失都看得清清楚楚,算得精精准准的,但我在下篇里所讲的上海文化,是关于上海人是如何在他们已经精明分析好了的所有的得失可能之间进行取舍的,真正是充分体现了上海人认为”只要体验过了,就算是永远失去也就无所谓了”的生活哲学。比如,有对清纯公主白马王子谈的恋爱结的婚,有了几年非常浪漫的的恋爱加上几年情投意合的婚姻,那么,如果有外人一定要和其中一方生个孩子“串串婚”,这做决定的婚姻一方在做决定的时候都是打了小算盘的,但选择的逻辑却是认为既然已经经历过了什么是婚姻恋爱的幸福,就算因为这么一个“试试看”就从此没有了也就无所谓了。做生意也是一样,只要当年所投入的成本已经收回了,还赚了一点也就无所谓了。甚至对于职业所做的选择决定也是如此,好不容易考出的律师执照,会计师执照,医师执照,被别人劝了劝,就会认同反正学费已经赚回来了,也体验了知道了高收入的海外生活是什么滋味了,如果现在因为帮帮朋友而从此失去这一切也就无所谓了。 我也不知我对这上海“风水轮流转”文化的了解是否确切,世人也都知道我方敏目前的处境是似乎“所有的人”都已经选择了“和我方敏不再是友善关系关系是无所谓的”。 ----2019年12月9日。 “排排坐,吃果果,风水轮流转”的上海文化 前言:

12-02-2019 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是源自统一战线

目前,估计很多人都听说了 “方敏事件”其实是因为一些中国统战部的历史名人 登记 子女,要求以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做为继承历史名人的家传财产的依据 。 究竟统战部登记的标准或者依据是什么?据说因为历史年代久而造成的核实事实是属于根本不太可能的,如同各国的“受到原居住国政府迫害”作为移民原因的政治庇护绿卡申请案例,都是面临在法律上的收集事实证据的不太可能状态,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也是类似美国的政治庇护绿卡申请:依据本人提供的家族故事,以及一些听说过该家族故事的证明人员的签名或者证明单位的公章。估计律师行业可以依据统战部登记及各国类似登记的相关基本要求及所需材料清单予以核实是否类似“因为中国政府强制执行一胎化而被迫害”做为移民原因的绿卡申请标准。目前中国司法部和美国司法部都已经开展中国历史名人子女身份的司法核实,也在强调我方敏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受到各国法律所保护的。(摘自: 华人好奇:中国统战部的历史名人子女登记究竟是什么回事? ,----2019年12月9日) 据说,目前中国统战部一共有一万多名中国历史名人的子女登记在册,每一个都是各有五等亲的“继承人家族”,据说目前已知的是其中约30%的登记是登记在已知已确定为我方敏的历代中国历史名人祖先的名下的,包括我的方家父系和我一些奶奶的娘家父系。因为是依据可能,而且资料往往不全,所以比较多些。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有五个可能的继承人家族,唐玄宗李隆基有五个可能的继承人家族,武周女皇武则天有五个可能的继承人家族,杨贵妃杨玉环有五个可能的继承人家族,等等。(12/05/2019增) 我方敏本人作为因为法律和法治而不能满足这种要求所产生的愤怒的受害者,我方敏所需做的说明是强调我听说在统战部的原始登记资料里并没有任何人提及曾在我方敏的历代祖先爷爷分家产时拿到过男孩一百五十万银或一百三十万两银左右或者女孩一百万银或七十万两银左右的或分家或陪嫁财产,这已经说明了我历代爷爷的所有非继承孩子都不是中国统战部所登记的我历代的中国历史名人爷爷的继承人,我也不知道中国统战部所登记的都是谁。 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方敏真实相信中国政府在我方敏是中国历史名人的亲生继承人这件事情上所持有的“一切尊重事实依据,一切尊重历史事实”的立场。 我方敏是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是血脉传承的指定继承 : 依据已知的确定为唐太宗李世民家族的胎记掌纹继承规则,

11-24-2019 育家小姐,指腹为婚 (XX,暂定)

一封家信 : 爸爸妈妈,我告诉你们,爷爷方智仁很惨的,爸爸可能都听到过,妈妈我告诉你,曾祖母育融和爷爷一旦吵起来,曾祖母是讲不过爷爷的,曾祖母就会很自在的说:”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我对你的智力是不可以有任何幻想的,我自己是很弄得清的,很没问题的”,然后就气冲冲的离开了。留下爷爷一个人,想想奶奶毛阿妹的非丑容颜(不是不丑,而是又黑又丑),想想奶奶毛阿妹在家里经常的河东肥狮吼,爷爷的眼睛就只是眨巴眨巴,再眨巴眨巴。 据说曾祖父也是一直就是如此自在的对待爷爷的学习成绩:“我很清楚我对你的智力是不可以有任何幻想的,我就一直和你妈妈说,你妈妈非要嫁我就会如此的,我是天天要被你们母子几个给气死,你妈妈还不准我有别的女人,让我想都别想。” 据说年幼的爷爷经常是哭了。 爸爸,据说你弟弟在家也是被爷爷奶奶如此自在的对待:“这一代别去指望,估计得下一代才行”。据说我曾祖母对爸爸还算满意,所以一直强调“我最清楚了,比父亲那一代已经好太多了”。 ----2019年12月16日。 育家小姐,指腹为婚 (XX,暂定) 我的爷爷奶奶是被我的曾祖父指腹为婚的,我一直都很奇怪,1911年时期,我们宁波方家当时是家财万贯,我曾祖父自己又是上海及附近的江浙地区很稀缺的外省贵族和世家子弟,而我的奶奶毛阿妹,家里财富和文化背景并不是可以和当时的宁波方家门当户对的一户人家,我们宁波方家究竟因为了什么原因会将我奶奶指腹为婚给我的爷爷。 据说我奶奶的娘家妈妈长得很漂亮,可我奶奶一生下来就是众所周知的随了她很不英俊父亲的长相,但我的的曾祖父母从未悔婚,我的爷爷也是从不后悔娶了我奶奶这个很丑很丑的老婆,并且一生都是从心里从眼里尊我奶奶毛阿妹为妻?据说我爷爷的花花公子名气很响,但我爷爷也是有名的”实在不能为了真心所爱而离开糟糠婚姻”的一个,更是实际上的让我奶奶生下了五个孩子的丈夫,和我奶奶一起共同养育了其中三个孩子的父亲。*我父亲是由我曾祖母带大的,我爷爷奶奶的第二个孩子是在三岁左右夭折的。 我的奶奶对我的最大祝福是让我拥有她的姻缘福气,她的信念是婚姻是天作之合。我听说,奶奶的亲生母亲是在她七岁左右去世的,跟随后母长大。可能是因为指腹为婚许配给了富豪宁波方家的大少爷,即使她妈妈去世很早,她自幼在家里的成长也是一直平平顺顺的。我听说,她是由我的曾祖父母出资一直念到初中毕业的,在1930年的当时

11-18-2019 育家小姐,贵族外养(XIX,暂定)

记得传言大约1915年的时候有人在上海完颜育家爷爷门口痛哭自称是育融“亲妈”?据说那女人长得和1891年左右的育家搬迁宴客时被介绍的那个“六房老婆”是一模一样的,据说她是多年一直都是生活在上海,一直被传为从事特殊行业的。据说育家爷爷育家奶奶在该女哭闹当时根本不予理睬也不开门。如今,1893年出生的育融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孩子是已经做了DNA鉴定的真实,育家爷爷不是育融的父亲而是外公或者太公辈分已经说明那人绝对不是育家爷爷的老婆也是真实。据说她的长相是一般典型的旗人长相,长脸,大眼,颧骨不高。 我估计可能是因为当时育融已经嫁给了富豪宁波方家,又已经生下了宁波方家的长子。据说当时的育融是每天都带着她的长子(我爷爷)和我曾祖父一起在上海的完颜育家里搭伙的。其实,问一下当时我曾祖父和育融是如何在育家爷爷家里吃饭的,就已经可以很确定,育融是育家爷爷和育家奶奶两人的亲生孩子。 育家的主饭桌本来是育家爷爷育家奶奶,育融,和育家儿子四人一桌,育家四房老婆和育家儿媳在另一边桌开餐。育融结婚以后是和育家爷爷奶奶育家儿子五人共坐主桌(育融和我曾祖父夫妻两人挤在一起)。等到育融1912年生下的儿子(我爷爷)可以上饭桌了,育家爷爷奶奶就特别把方形的主饭桌改装成了大圆桌,好让大家都有点地方坐坐,但育家奶奶就是不准四房所生的育家儿子儿媳一家在这一桌吃饭,只准许育家儿子一人上桌。可以想象,育家儿子一家真的是很气愤的,据说天天三餐时间就是育家儿子家属在那边饭桌上大大声地在怄气,育融的婚姻一家在大饭桌上吃的是舒舒坦坦,每天每餐如此。 据说自从襁褓中的育融被抱进了育家,从小就是这一份由育家爷爷育家奶奶两人共同保障的这一份舒舒坦坦待遇,应该可以确定,育融应该是育家奶奶的亲生孩子。所以讲啊,那个哭闹女人没有可能是育融亲妈的,作为孙女的育融在育家待遇很高的,又是已经DNA核实确定为育家爷爷的亲生外孙女,那个1915年的哭闹“育融亲妈”女人做为“育家爷爷亲生女儿”,就算是生下就外养的,都没有可能进不了育家大门的,没有可能说那女的明明有“亲爹”也有“亲生女儿”在育家大门里生活的滋滋润润的,她自己却进不了育家大门的。 不用担心这种传言的,估计这种传言就是育家爷爷育家奶奶家里那几个客人到处散播的,他们从1895年成为育家爷爷家里所尊敬的客人,似乎就一直致力于从育家赶走育融,因为育家一直都有育家爷爷的四房妻

11-15-2019 有关世袭爵位的一些疑问

1)是否我是通过向司法部要求核实爵位的世袭继承而因此继承了乌玉的一个信托 ? 我的回应:从来不是什么核实了继承爵位有效,才再继承信托的,而是同时继承了世袭的爵位和信托的财产。 我方敏是在2004年的6月30日以女掌小名,继承了乌玉丈夫方令和乌玉独子(方令子)作为我的方家祖先的父子两人各自给我方敏(女掌)的信托,同时又依据乌玉独子(方令子)的遗嘱同时继承了乌玉给她独子方令子的一个信托。 我不是太清楚当时我父亲健康的情况下,我是否也同时继承了他们各自给我的世袭爵位,都是依据他们各自的遗嘱。前一段时间,我是报备了我的蒙古可汗爵位,而核实是因为一旦我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正式使用了我的可汗爵位(博客上的乌纳可汗名片),依据法律,是必须予以核实的。 2)很多人很好奇,那我的 Ingonyama(狮子王) 称呼是否已被核实? 我的回应: 其实早就已经被核实了,所以海内外才会听说还有一个五百年前的一个非洲国王是被拥封为(inaugurated)狮子王的,而我的狮子王称号是最早最初始的(original),而被核实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是在生活中使用着Ingonyama(狮子王)这个称呼,称呼我自己为继承了Ingonyama(狮子王)这个正式的可世袭称号的(Title)。 3)有人说为什么我的皇帝爷爷们需要给我这个等同国王地位的狮子王称号? 我的回应: I)这是与中国皇帝地位等同的称号, 给我这个称号就是在说我是我皇帝爷爷的皇位继承人。如果我出生在唐朝,我有了爷爷给我的这个称号之后就不会因为我是一个女孩,而被我“父皇”的兄弟亲戚们所胁迫退位或者不准我继承皇位啦,因为这是祖宗立下的规矩(即祖制),祖宗早已用给我等同皇帝称号的方式如此宣布了我是祖宗皇位的女继承人。 II)但同时,等同称号也就意味着没有中国皇帝称号的政治军事权力 ,这是肯定啦,做皇帝的爷爷当然不会允许孙女和做皇帝的儿子抢夺政治军事权力的,做皇帝的父亲也不会允许女儿和自己抢夺政治军事权力的。 ----2019年11月14日。

11-13-2019 杂谈:这是否是属于与中国政府的矛盾吗?

1)听说了中国政府应该支持“统战部的登记孩子必须有权分我家产”的立场, 我的回应: 1)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孩子从“出生”就一直都是中国政府自己的孩子, 2)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孩子从来不是我方敏自己亲生爷爷自己的亲生血脉孩子, 3)中国统战部的登记孩子也从来不是我方敏自己亲生爷爷自己的户籍登记孩子, 4)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从来都是从中国政府的国库公款里拿钱的, 5)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不应该违反中国政府所执行的中国法律, 6)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不应该四处抢夺别人的私有财产。 7)我的钱是我方敏自己一代一代的亲生爷爷指定给我这个亲生孙女的, 8)中国政府的登记孩子不应该试图抢夺我方敏亲生爷爷指定给我的财产。 9)我自己亲生爷爷的其他亲生孩子也不应该试图抢夺我自己的亲生爷爷指定给我这个亲生孙女一个人的钱。 2)听说了一些矛盾是关于中国政府应该支持”不同意我的钱应该归我一个人所有”的立场。 我的回应: 这些钱都是美国公司在美国国土上依据美国法律所挣到的盈利, 这些钱里没有一分钱是属于中国国库中国财产部及下属各财政厅局的公款, 中国政府应该没有理由认为中国政府应该掠夺美国公司符合美国法律且在美国领土上的财产, 中国政府应该没有理由动用中国人民的军事武装力量协助掠夺美国公司符合美国法律且在美国领土上的财产。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才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心声的如实反应,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自己的司法部是有能力执行中国人民自己制定的中国法律的,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的民事法庭是符合中国法律的,也是在中国司法部的有效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自己的法庭 中国政府应该相信中国人民的民事法庭是可以依据中国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是有能力可以在中国司法部的领导下有效审理中国人民中的个别群体的私人财务纠纷的。 建议中国政府 :请让中国人民中的这些个别群体向中国政府司法部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民事法庭提供财产拥有权的法律依据,并依据中国法律提出财产诉讼。 3)听说了很多类似“你如果被杀了,这也就是争取拿到自己应该拿到的钱,只是很面对现实而已“的立场。 我的回应: 也听说了中国政府也曾经如此现实的表达过不希望中国方面因为礼貌而在现实面前吃亏的立场。 我的疑问- 1:中国政府是因为怎样的司法理念司法逻辑

11-13-2019 华人好奇:"方敏,司法部是如何核实你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的?“

我方敏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也是指定继承的: 依据已知的确定为唐太宗李世民家族的胎记掌纹继承规则, 我是由我的近代爷爷方智仁,曾祖父方立柒,和曾曾祖父方治兴(单人旁)等的遗嘱所明确指定的生有家族掌纹胎记的继承女。 我的掌纹符合已知的历史上的唐太宗李世民家族的继承掌纹。 依据DNA鉴定,我是已知的确定为唐太宗李世民继承人的李始玉(?)的血脉子嗣孩子。 I am the clearly anointed heiress who has  the family birthmark palms,  I am clearly anointed by my recent generation grandfathers in their wills,  I have the birthmark palms the same as the historically known birthmark inheriting rule of the ancient Chinese Tang dynasty Emperor Lishiming(李世民 )。 By DNA test result, I am the offspring of a known heir of the Chinese Tang dynasty Emperor 李世民. ----2019年12月11日。 华人好奇:"方敏,司法部是如何核实你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的?“ 很多国内国外在1989年参加过当年的全国高校会议的,特别89年学运时期的非政府立场一方,都以为我说我自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继承人,是基于那次会议中提到的当时发现的一个古墓里发现了一本古书,古书上写了“这个儿子,那个媳妇。。”的故事,强调那就是统战部登记历史名人继承人的标准,据说他们都是很气愤的认为,如果我也是如此才自称自己是历史名人的小孩,别以为自己和那些统战部正式登记的有何不同。他们更气愤的是我居然就这么一宣称就可以大巴拿钱。 首先,其实我所继承的全部都是非常明确为指定继承的信托财产,信托继承都有非常严格的收益人身份核实程序,我做为信托受益人的身份核实是自2004年1月被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恰好我当时有现成的全套申请美国移民绿卡的身份证明文件),直至2004年6月30日我才继承了信托,期间共历时六个月

11-12-2019 华人好奇:“方敏,你和美国超级富豪的矛盾究竟是什么?”

很多人一定都很好奇,只不过见了一面,电话上聊了二三次,还不是直拨的直通电话,我方敏和这些美国超级富豪的矛盾究竟能是什么?怎么如此隔空的骂到翻天覆地的?估计很多在美华人都知道,矛盾主要是因为 1)我在2004年7月1日那天豪掷的近六十亿美元究竟是谁的钱,怎么能花得到这笔钱的?就算很多都是投资,可是怎么会按照我的要求予以投资的? 2)是如何有了机会参加那2004年的三场会议的? 都知道这几年因为这两个矛盾,我应该可以说是在中美各方协助之下必须被迫害到”必须家破人亡,必须被千刀万剐“,我远在中国的完全靠他们自己的退休金生活的爸爸妈妈是被仇恨的“不死就是不行”,我在美国也一再直接向美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投诉这些美国富豪形同协助勒索和恐吓,且对我方敏实施重度性骚扰甚至仇恨犯罪。究竟事实真相如何,我方敏坚信是一定会有法律上的撇清,我现在是尽可能予以平静解释。 1)我在2004年的7月1日那天所花费的近六十亿美元,除却其实是属于投资机会的一部分,其余全部都是我自2015年开始查询的理应由我所继承的信托所支付的给我本人及给我父母的生活费用给付 。 这些生活费用给付中的一部分仍在查询之中,一部分已经证实确定是我方敏自己的合法收入, 所有这些生活费用给付都已经由司法部门澄清为:1)绝非这些“绯闻”富豪本人或其亲戚家族的款项,2)绝非中国富豪或者中国政府国库财政部财政厅局款项,3)绝非美国政府及美国纳税人的款项。4)绝非任何其他国家的政府及纳税人款项。 2)我在2004年7月1日那天所花费的,属于投资机会的一部分的 : 绝大多数的投资机会是由我方敏所创造的, 绝大多数的投资机会都是共享的, 都是各家的投资由各家各自出资,也由各家各自领取各自的本金和投资利息。 这些富豪本人或家族共同参与的投资机会也都是由他们本人或其家人各自领取了各家自己的投资本息, 我本人完全没有参与资金运作。 至于我创造了投资机会的这份贡献,因全部都需要研究发明创造而全部符合研究立项类别的智慧专利科研奖金的标准,都属于这些奖金发放公司的营运支出。 参阅我的贡献究竟为何的相关说明: 《Elements to recognize an opportunity to succeed》 。 参阅矛盾的相关英语说明: 《Confusion about this blog's publ

11-09-2019 华人好奇:中国统战部的历史名人子女登记究竟是什么回事?

究竟统战部登记的标准或者依据是什么?据说因为历史年代久而造成的核实事实是属于根本不太可能的,如同各国的“受到原居住国政府迫害”作为移民原因的政治庇护绿卡申请案例,都是面临在法律上的收集事实证据的不太可能状态,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也是类似美国的政治庇护绿卡申请:依据本人提供的家族故事,以及一些听说过该家族故事的证明人员的签名或者证明单位的公章。估计律师行业可以依据统战部登记及各国类似登记的相关基本要求及所需材料清单予以核实是否类似“因为中国政府强制执行一胎化而被迫害”做为移民原因的绿卡申请标准。目前中国司法部和美国司法部都已经开展中国历史名人子女身份的司法核实,也在强调我方敏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受到各国法律所保护的。(----2019年12月9日) 司法部是如何予以核实历史名人的继承人身份的? 依据人类的繁衍,父母的血脉传承后裔应该是指父母在性交配后所生下的亲生子女;依据法律定义,血脉传承的继承人应该是依据家里的祖先父母所定下的继承规则,由一代一代的血脉传承子嗣在成为父母之后在其性交配后所生下的亲生血脉子女中产生的。依据如此的人类繁衍自然法则及法律上的血脉传承继承人之定义所形成的历史事实,必然是各国各种历史名人的血脉传承的继承人应该是每代只有一个,而不是某一个历史名人居然有多家族的多个继承人同时代并存的混乱局面,也根本不可能存在只要自愿申报就有可能被评上某历史名人继承人的情形。那么,很多华人都好奇,千年风雨之后,如何才能核实一个历史名人的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当代继承人身份?究竟中国方面所表达的愤怒立场是为了什么?究竟谁才是这个或者那个中国历史名人的继承后裔?为什么会有如此这般国内国外的不同?究竟谁才是依据中国法律和中国传统的家里祖上的继承人?我依据我所知道的尽可能解释了,希望可以协助海内外的华人了解事件原因,以免因一些愤怒冲动而招惹法律麻烦。(11/11/2019)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有一些中国统战部的相关登记的矛盾愤怒,请你向中国政府外交部领事馆或中国国内的中国统战部和中国司法部表达你们各自就此的疑问,我听说的是美国司法部就相关疑问都有给予中国司法部依据法律的正式答复。我本人也已经明确向美国政府表达不愿成为你们或因情绪激动或因难以理解而愤怒冲动的违法行为受害者。 1)有人问,统战部的名人后裔登记和司法部的名人后裔登记,之间区别是什么? 我的回答:之间区别在于“是

11-08-2019 育家小姐,育家亲生(XVIII,暂定)

很多人很奇怪,我为什么总在分析育融妈妈可能是谁,原因如下: 1)育融在上海一直被育家亲戚以外的很多人认为是育家的领养孩子,包括一些育融自己亲生的后代也有这样的疑问,这也造成处处挤兑育融及育融子女的局面。目前的困扰是很多人因此认为我方敏不可能是多罗贝勒育的亲生孩子,这在上海也造成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育家所信托的房子财产的争议困绕,一些人认为反正育融也是育家领养的,那么,任谁拥有育家所信托的房子财产都应该是可以的,所以“坚决不会同意信托继承的相关法律”。 2)依据我听说的:育融之所以被认为是育家领养孩子,并不是育家血缘亲戚不认,或者育家爷爷及其一房妻子不认,究其矛盾就在于没人知道育融妈妈是谁。当年的育融是在出生三个月以内的样子在上海由育家爷爷及一房妻子出面办的满月酒。当时多罗贝勒育家的常住人口只有育家爷爷,一房,四房和四房所生的育家爷爷唯一的儿子,有个婴儿却没人在家坐月子是造成育融妈妈成谜的原因。育融长大后,称呼育家爷爷为老爸爸,称呼育家奶奶(一房)为和硕(公主)。 3)育融做为方家媳妇在1941年所设立的李家信托和育融作为育家小姐在1941年所设立的育家信托里,都指定了我方敏(女掌)是育融的女继承人,育家爷爷的房子都是已经信托在育家信托里的。现在的困扰就在于上海方面“坚决不同意信托相关法律”,也“坚决不同意”我方敏是依据法律的育融指定继承人。究其原因,上海南京方面的育融子女也是认同育融不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孩子,原因也是他们完全不知道育融是育家爷爷的哪一房老婆生的,即育融子女也不知道育融的妈妈是谁加重了上海育家房产的困扰。 4)我是因为美国法律要求多罗贝勒的继承必须申报,也因为传言中的上海房产困扰,而在美国向警方报备我的育家亲生孩子身份。我方敏本人因我父亲方文海从小由育融亲手带大并由育融亲自教养,我父亲方文海从未怀疑育融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子女,我父亲方文海也从未向我提及或暗示我的曾祖母育融是育家领养。再加上我本人的上海第一医学院药理专业毕业的教育背景,我相信一切科学一切事实的DNA鉴定是可以解答所有疑问。 5)依据我听说的:育融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孩子,是DNA司法鉴定证实了的,即我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子女。但育家爷爷不是育融的父亲,而是育融的母系爷爷(即外公或曾外公),即育融的亲生妈妈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女儿或者亲生外孙女,目前在进一步分析DNA鉴定结果是因为有关育融

11-08-2019 华人好奇:有关蒙古可汗的世袭继承

有关我是否忽必烈女儿乌玉可汗的亲生子女? 我的回答:我方敏是乌玉可汗的亲生子女,我的乌姓名字是乌纳,依法并依据乌玉可汗及乌玉可汗独子的指定而世袭了乌玉的有效蒙古王子可汗爵位。我也是依据美国麻省法律向美国司法当局报备的我是乌玉可汗和乌玉丈夫(也是世袭蒙古王子可汗)两人的亲生子女身份。 依据我听说的:我是忽必烈的亲生子女(DNA鉴定结果),我是乌玉妈妈的娘家祖先的亲生子女(DNA鉴定结果),我是乌玉丈夫的亲生子女(DNA鉴定结果),我是乌玉独子的亲生子女(家族胎记为继承条件的信托)。 有关父系和母系的DNA鉴定区别: 对于专业鉴定人员而言,只有鉴定(实验)条件和鉴定(实验)设定的不同,所以鉴定(实验)的收费不同,而且也有结果比对的不同,但没有本质的区别。 ----2019年11月7日。 有关“乌玉可汗是中国人,为何由我方敏继承的”的疑问? 我的回答:请协助解释你的困扰究竟是什么: 你是说乌玉可汗所生活的公元1260年由乌玉可汗的父亲忽必烈可汗所建国的蒙古帝国是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你是说我方敏不是华人血统?或者是说我方敏不是蒙古血统? 你是说乌玉可汗的继承人必须是由你所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非由乌玉可汗自己指定的乌玉可汗自己的血脉? ----2019年11月7日。 有关我并非乌姓,为何由我方敏继承? 乌玉自己制定的继承条件是必须是她所生的独子,乌玉亲生独子所制定的继承条件是:我必须是他的血脉传承并拥有家族继承胎记的女孩。我有没有姓乌或者有没有一个乌姓的名字,从来不是继承的条件,我最近才取的乌姓名字是乌纳。 自从我的有效蒙古可汗爵位的合法世袭已经证实为真实,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也就是已经证实了不用担心经济,就是什么时候拿到钱了,乌玉给她独子办理的的信托很不错的。听说了一些血缘关系的活动频繁,据说他们“实在不能同意”乌玉及乌玉儿子的遗嘱指定,据说他们“实在不能同意”信托继承相关的法律,据说和1940年代时期的所作所为差不多,也是顺杆爬顺藤摸到处吵到处抢。现在都是法务人员在处理,中国国内也是。国外普遍地实在难以相像已经施行的法律居然还可以被“不同意的"?据说国内实在难以相信就算已经施行,法律为什么就不肯听听他们的意见迁就迁就他们的要求? 还好啦,如今的·君主立宪的国家也很好,共和的国家也好

11-04-2019 杂谈:我是家里的继承孩子(II)

作为家里的继承孩子,我和上海一些血缘关系的矛盾,在于他们不同意家里长辈的财产应该是由家里长辈说了算,以及长辈的家也应该是由长辈说了算的。 很多人可能都听说了,一两年前当我听说“根本不能同意这种法律”的愤怒反应是赶紧报警。为什么需要报警?因为一旦不同意法律,那么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否会成为想达到“不同意”目标的手段?所以,作为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体公民,我的上上策当然是赶紧通知那些依据法律执行法律的警察啦。其余事情,不管是宣传法律,解释法律,还是调查矛盾缘由,并加强保护当事人,都是警察公务啦。据说国内对海外华人为何一切矛盾都是报警处理一直存有疑问,其实,就是因为法制环境下的法律逻辑。比如,一旦发生矛盾,是否诉诸法律才可以确保对自己利益的公平,同时,如何解决矛盾并保护好自己才是最有效的,分析之后,基本上都会得出结论那是警察公务,所以,都是报警啦。 我的一些愤怒,也就是基于对他们这些“绝对不会同意”之后会采取怎样行动的分析。作为继承孩子,家里长辈一般都会额外丰厚点,这是家里的其他孩子所愤怒的。但也因为这额外丰厚点,家里继承孩子对于利用长辈名字或者人生经历挣钱牟利也应该会保守点,我是因为比较丰厚,所以立场基本上是统统坚决反对。这点,也造成和上海血缘关系的矛盾很大。我是认为他们所作一切的目的是其一要抢夺老人已经分配了的财产,其二是利用老人自己创下的历史再乘机赚点, 我本人认为家里老人当年所给与他们的财产很丰厚,家里老人不是应该承担他们子子孙孙的财务要求的,家里老人给了他们丰厚财务基础,也就是应该已经给了他们自己替他们自己的子子孙孙挣钱的基础。有人说,我爷爷们的其他孩子拿到的财产和我的没法比,确实是的,但他们分家所拿到的,和社会上的人均普遍财富也是没法比。就像我博客上提到的我爷爷的妹妹(方家妹妹),我曾祖父给他的信托是本金一百万大洋,我爷爷作为大哥替她赔偿她因不能提领信托而抢劫的律师公司存折金额是一百七十万大洋,除去她自己兑现的承诺,她自己拿到手的是一百二十万大洋。自1930年我曾祖父设立信托-1944年我爷爷的妹妹拿到钱这段时期,和我爷爷及我爷爷的妹妹同时期的上海富豪花花育(就是取名育贝勒的那个河南富豪),以及当时的其他绝大多数的上海著名富豪包括上海当时著名的富豪方治幸,全部财产也就是一百五十万大洋上下,分家时每个孩子拿到的也就是四十万大洋左右的资产,而我爷爷妹妹在19

10-30-2019 千年沧海桑田之后,这世上哪个旮旯里还留有古人名下的存款物业?

很多华人难以理解的财产矛盾纠结,始于"中国统战部因为年代久远在缺乏历史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登记可能的(中国历史名人)的继承人以表达对于中国历史人物的珍惜和爱戴 (摘自 《方家小姐扮作家》,10/15/2019 )”,一些人也因此在中华民国政府遗老部和新中国政府统战部登记了他们自己愿意做个中国历史名人的后裔被世人所顶礼膜拜。他们似乎认为既然已经向政府有效登记了他们自己是如何愿意被世人当作中国历史上一切辉煌成就缔造者的后裔而尊重,就算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也都是有效的政府登记了几十年,是地地道道的百年中华民国历史或者七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等长的年份登记,也属于早已名副其实了的也确实有了与共和国等长历史年份的登记历史人物。所以,今天的他们很愤怒,他们作为如此愿意被世人所尊重所顶礼膜拜的一群,为何他们居然不能勒令别人拱手交出家传财产?为何他们居然不能勒令世界各国领袖为他们这份愿意被尊重被顶礼的有效的意愿登记历史而折腰? 可是,这财产矛盾纠结就在于每一家的财产都是由一代一代的父母传给一代又一代的自家子女的,凭空跳出这么一群在政府机关“有效登记了做个名人孩子的意愿”的人们,这世上还真没有任何理由因为他们自己乐意做个名人孩子就勒令有财产者必须交出家传财产的,也就因这勒令完全不符合任何政府机关都必须遵守的各自国家的法律。 当然了,这中间还有一些确是真实的有事实依据的古代名人后裔血缘关系,在困扰着自己家里老人是否有着如此远见卓识,在这世界上的什么地方掖了些古老家产藏着,专门留给后裔血缘关系在千年之后寻宝。所以,今天,我借此博客在这里浅谈谈浅分析,在经历了千年的沧海桑田之变迁后,这苍茫世界的哪个犄角旮旯还有可能藏着早已名垂千古的中国古代历史名人的当年存款,当年物业或者当年投资? 先谈,我方敏自己作为唐太宗李世民的血脉传承继承人,为何高声大嗓的说我很骄傲自己成为了美国公民(“Proud to be American”)? 中国是自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是一个共和国了,美国是一个有了两百多年历史的共和国。 中国和美国,是地球上地理位置相距最远的两个国家。 我的祖先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我的爷爷们给我的那些信托中有很多投资了美国也参与了美国几百年的发展历史。 如果说我在中国是生活在我的祖先们生活过奋斗过成就过的土地上,那么我在美国是生活在祖爷爷们给我的礼物上。

10-29-2019 育家小姐,育家世袭(XVII,暂定)

就像我猜的,育融不太清楚自己妈妈是谁,是很多有关育融“不讨喜”传言的原因。我的长相,很明确的是父系清楚,没帮上她,我自己也是“不讨喜”传言主角,她当年也是父系清楚,爸爸方文海一生下来也是很明确的育家爷爷长相。当年据说育家家里有请人帮着”少奶奶”做月子,但没人见过月婆。据说是这个帮着做月子的带了育融一年多。据说育家奶奶就是丑丑照片的样子,育融自己长相一看就是综合漂亮版,所以育融在育家没有问题,1911年嫁到方家也没问题,其他都“一切不讨喜”,我做为育融曾孙女的方家当家大小姐,一切吃用都是方家的和育家的,我现在在问,我方敏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又怎么不讨谁的喜了? 我也听说了育融其他子女和我划清界限,不用在意啦,他们所言也确实是事实。据说育家爷爷和育融当年就此讲得都很清楚地。育家目前确实只有我和我父亲两个孩子,方历其方智仁这一支的方家目前也确实就只有我和我父亲方文海我母亲王博贤,其他方家孩子确实都是早已分家另立门户啦。 有很多挑战声音一直质疑我是否是育家爷爷的孩子,主要是因为没听懂DNA鉴定结果的分析。据说依据DNA鉴定的结果,我有完颜育家的子嗣特征峰值,这是所有人都听懂的,也都因此认可我是东北完颜育家的孩子,但因没有育融娘家父亲育伟明爷爷的DNA样本,所以很多人没听懂DNA专家依据DNA鉴定结果对此的分析。 首先,因为世袭继承的爵位是不可以换房的,只有爵位这家自己门里的或者过继进门的孩子才可以继承的,所以因为育融是其娘家育家爷爷这支当时唯一的孩子,而我作为育融指定的继承人,又确实承载了自金朝开始世袭贝勒的完颜育家的血脉。这样一来,这DNA鉴定的结果,以及我的亲生曾祖母育融是完颜育伟明的家里孩子这个事实,对绝大多数关心完颜育家的贝勒世袭传承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其次,有一些不同意见是在关切我究竟是否是育融的娘家父亲完颜育伟明这个特定育家爷爷的子嗣孩子而不是宗亲关系,这其实也是DNA专家分析解释DNA鉴定的相似程度百分比结果的原因。我和上海的完颜育伟明爷爷的已知育家亲属关系的DNA鉴定比对,目前疑问在于完颜育伟明爷爷是育融的父亲?外公?甚至曾外公?原因:因为育家爷爷和育家奶奶两个人的孩子是在两人十七及十八岁时出生的,而育融是在两人四十七岁及四十八岁时才出生的,中间间隔三十年左右,而当时女孩的结婚年龄普遍是十三岁十四岁,且十一岁就结婚也属很平常的。 上海完颜

10-29-2019 我的投诉:戊戌变法和全民公投

那天讲到了什么是全民公投,估计很多人都会议论,全民公投是一个我方敏本人最好不要提的话题,否则就有可能被“试一试"看能不能用全民公投方式公然没收我的一些财产。我自己对此自然是气的哼哼,怎么这“试一试”的意思就是以试一下就某个特殊议题的“全民一人一票的公投”究竟是怎样的程序,也就是说用公款国库的钱以”实习实习什么是公投”为借口来试一试是否可以用全国人民投票的方式公然违反现行的刑事法,以达到抢夺我方敏的私有合法财产的目的?以表明只要全国人民投票方式表态可以,就是可以公然抢夺我的合法私有财产的? 那我说,既然现行的刑事法本身也是国会全国人大做为全国人民的代表依据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所投票通过允许施行的,那么,用这种全民公投方式抢夺合法私有财产也就只是在和法律挑战而已,但全民参与的公投其实是必须涉及人民的普遍共同利益的政治议题才需要的一种全民表决手段,所以,其实只有将”没收财产“这种纯法律议题改为”就算是涉及政治的当街公然谋杀,都是全国人民一人一票的投票通过就可以的”这种政治议题才更能看出这些人“试一试”的真实目的。 你想啊,国库劳民伤财的公投“没收财产”,就只为了“试一试”可不可以因为某些少数人自己想要钱让而全国人民一人一票的“公投公投”?那么,这些人为何不愿意和政治挂钩?抢钱和谋杀,都是明确为违反现行刑事法的行为,单纯违反刑事法律的抢劫财产,只有武装警察公安和司法部门被挑战了而已,如果一旦涉及了政治相关的当街谋杀,那可是公检法系统,军方武装部队,各级政府机关,警备区卫戍部队,以及政治人物的所有贴身保安警卫员,都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一人一票的”可以当街杀人“的公投结果面前,必须不履行他们自己的工作职责,必须完全无视政治人物的政治清白,必须眼睁睁地看着清白的政治人物当街被杀,这“试一试”只是为了”真实体现”全国人民一人一票的公投力量?这确实一定可以充分体现这些人居然敢就只为了“试一试”什么是全民公投而已的真正目的,其实就是公然抢劫合法的私有财产。要知道,我的财产统统都是法律上没有任何争议的合法私人财产,根本是从来不需要人民公投的!!! 那么,我这种”虚拟”的但很愤怒的公投探讨究竟是属于法律范畴还是政治范畴?是在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吗?那当年的戊戌变法是怎么回事?我想想啊,确实是,我这探讨分明是我本人愤怒的投诉,那当年的戊戌变法初始是由国家政权鼓励的帮助国家法制建

10-28-2019 南京焦点:为何只是一个人的钱?为何只给一个人用?

据说南京这个城市和我的矛盾,主要在于为何我的态度是“天经地义就是我方敏自己一个人的钱”,我方敏对此的解释:我是被电话通知继承财产的,从来不是我四处寻访委托别人只给我一个人钱款,所以,在我是被通知继承财产,并且被明确告知只是我方敏一个人的财产的情况下*,虽然我方敏本人当时并不清楚继承的是什么财产,但我确定我方敏所继承的只能是我方敏自己一个人的财产。*当时我父亲妹妹的小孩张家表哥或其代表有询问是否其中有其他人财产。 还有观点认为,这每年的四亿美金是不会给我的,因为虽然依据美国法律是我的合法收入,但美国政府普遍认为给钱的人是可以把钱随时收回的,所以普遍认为我根本不应认为那是我的钱。我的回答是:这个都懂,就比如去市政厅登记结婚,美国政府市政厅都是只给与三天时间让结婚当事人好好考虑会不会后悔结婚这个决定。那么,按照这个说法,相应的问题是这四亿美金应该被考虑多久才是恰当的”会不会后悔“考虑?一辈子生活相联的结婚大事,美国政府机构只给与三天时间考虑,我的2014年生活费用给付都已经如此有机会的被考虑了整整五年啦?还需要考虑?别听这些。 听说了一些南京这个城市所共同的矛盾疑问观点,1)究竟什么是祖产?2)究竟谁是钱的合法主人?3) 究竟美国法律在责任义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4)“没有任何关系”在美国文化里和中国文化里的区别是什么? 1)依据美国司法部给的解释,那每年的四亿美金给付为何不是祖产? 是否认可祖产的定义应该是祖宗留下的财产?而不是祖宗在有生之年已经使用已经支付的钱款? 是否已经查实过那每年的四亿不是由祖宗名下的财产存折所支付的? 如果已经查实确实如此,结论:既然不是祖宗名下的财产存折所支付的,所以每年的四亿不是祖产。参阅: 国人愤怒:“中国政府认可的李世民继承人”为何无法从外国企业领取生活费用? 法律上对此的说法,请查询美国司法部所给予的正式答复。 1-1)我方敏自己对财产的信托继承说法: 家里自古有胎记。从汉高祖刘邦开始,每代都有一个孩子生有和父亲一模一样的胎记,但那时与继承无关。 到汉光武帝时代,已经有五百年如此。汉光武帝将此胎记作为选择皇位和家族继承人的唯一条件。 唐高祖李渊,将此胎记公开做为唐朝皇位继承人的唯一条件。 因从汉高祖刘邦开始,生有家族胎记的就一直都是男孩,到唐玄宗时代就已经有一千二百多年如此,所以,从那以后,有很多

10-27-2019 海外笑谈:看看现在的中文语言逻辑

这几天谈到现在国内的语言习惯,我的很多听不懂就和这些语言逻辑有关,而国内很气愤的是我的回答实在太激烈了。 1)"如果你想和我做朋友的话,你就必须适应我的说话方式,你就应该替我想想。。。“ 我的反应:我必须适应你?一切替你想想?那我自己呢? 我的理解:我不认识你,我为什么需要适应你?我为什么需要和你做朋友替你想想? 我的厉喝:”我从来不认识你,我不想和你做朋友,我从来不想和你做朋友。。。" 我的感慨:还能怎样回答? 2)“如果你想和我做个亲戚的话,你就必须解决这个(经济)问题,否则态度也永远不会好的,就只有一肚子的气。。” 我的反应:我必须解决你的经济问题?我必须看你脸色?也就是说我必须被你吵闹骂砸敲诈勒索? 我的理解:听着这亲戚定义,意思就是可以上门偷吃扒拿,狼心狗肺,吃里爬外,甚至杀人放火? 我的厉喝:“我从来没拿你钱,我从来没偷你钱,我从来没欠你钱,我从来没欠你人情,我根本不认识你,我不需要你这个亲戚。。。” 我的感慨:还能怎样回答? 3)”你真的不见他(她)啦?如果你还想见他(她),你就必须考虑。。。” 我的反应:我必须考虑?因为我必须见他(她)? 我的理解:我为了什么原因必须见他(她)?我认识他(她)吗? 我的厉喝:我对他本人的裤裆,他老婆的裤裆,她自己的裤裆,她丈夫的裤裆,统统都是没兴趣,我永远不需要见他(她)。。。 我的感慨:还能怎样回答? 。。。。 ----2019年10月27日。

10-25-2019 华人好奇:“方敏,你为何说有关财产的法律纠纷根本不存在?”

很多南京人上海人浙江人都很关心的,我的财产继承究竟是怎么回事,矛盾究竟是什么?继承财产本身其实是很简单的法律事务,所以国外普遍没有什么就此的嘈杂声音。我与国外富豪的“究竟谁的钱“的矛盾其实是有关那些付款公司究竟是谁在投资的矛盾,并不是有关我个人的矛盾,而是多年投资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投资困扰,但因为一些刻意非刻意的弄不清,就变成了针对我个人的矛盾。 依据继承法,在我的爷爷方智仁有四名子女的情况下,我作为其中一名子女的小孩,爷爷方智仁名下的财产并没有我方敏直接应得的一份,我方敏只能做为爷爷方智仁的长子方文海(我父亲)的一个孩子,分到我父亲方文海所得份额的一部分,而不是直接提领爷爷方智仁名下财产。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争议的。 依据信托法,我爷爷方智仁在1948年为我设立的信托并在1948年就已经明确指定了我方敏是唯一受益人又从未更改的情况下,这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就是由我方敏一个人百分之百所拥有。这也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争议的。 矛盾其实就在于这些利益相关人士似乎不愿理解什么是信托以及什么是信托的法律定义,也似乎不愿理解法律对于行为的规范是要求遵守且不得随意因为个别人的理解而更改法律(法律是只能由国会全国人大更改的)。其实,如果这些人对我的说辞有异议,他们也是应该向懂法律的人士(即律师事务所)查询,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查实一些信息,他们所指控的“盗窃了他们所应继承财产”的罪名是刑事罪名,查办他们所指控的这个罪名在国际上都是属于国际刑警合作的范围的。 参阅我在2019年8月8日在本博客所发表的相关信托解释的博文: https://somebodyinma.blogspot.com/2019/08/08-08-2019.html  。 ----2019年10月14日。 有关:为何中国法庭就是不受理有关的“财产纠纷”,是否因为没有遗嘱在手? 我的回答:不只是中国法庭,世界各国的法庭都不会受理的,遗嘱不是法庭审理类似案件的唯一要素。我方敏就此的解释: 据说美国司法部就我的合法生活费用给付的正式解释:钱的来源合法,钱的给付合法,钱的收入税税率合法。 在钱的来源非常清楚是源自美国公司的生意盈利的情况下,这些来自中国的”财产纠纷“,非常明确是和”钱的来源“没有任何关系。 在”钱的给付”是由明确的美国付款公司的上级投资公司所合法指示的情况下,这些来自中

10-25-2019 科学家的思维 - 有关2008北京奥运开幕式的创意解释

很多美国东部地区的华人都知道北京2008奥运创意是采用了我2004年在新泽西一户私人住宅里,由美国政府的相关机构录影并转交中国领事馆的一份创意。和中国的各种相关矛盾,就在于中国国内文艺圈的从业人员难以相信这是一个普通医药科技背景的海外华人所创作的。虽然法律和这些人的矛盾就在于中国当年所采用的是我的影音资料所提供的创意,这份影音资料做为事实依据明显被这些文艺圈从业人员完全忽视了;而我本人和这些人的矛盾在于我始终不明白他们究竟有什么依据怀疑我是否原创又为什么而如此困扰愤怒。 我今天才终于弄明白了,他们是文艺圈的,他们只听到了所表达的意境,所呈现的唯美,所描述的音乐和画面,但他们没有听到我创意里的人类文明是一门科学,他们没有听到我创意里的华夏文明是一部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他们始终不明白的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个疑问,就是我如何做到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将中国文化里的这么多精髓组合成了这么一台节目。 我对此的回答是,这其实很简单的。我的创作主题是想呈现什么是中国文化中的华夏文明及其发展历史,所以我用了人文历史学科里常用的归类方法,从人文历史中的文学,音乐,哲学等等各个类别里取出一些经典华夏,其实都是中学历史书上所骄傲呈现的内容,然后将其用炫美画面和音乐做了舞台表演呈现,真正是随便在各个类别里捡了几个就已经是个很丰富的表演内容了。 我做为创意人一直以来的骄傲,是我很清楚的知道我生活中的中国元素是什么,我也很清楚的知道这些中国元素又曾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史,我很骄傲我可以信手掂来简简单单就如此炫美的呈现了这些中国元素。我一直很骄傲的是我的艺术家才华,却没想到很清楚我的医药背景的国内文艺圈人士始终没有意识到我一直是个科学技术人才,文艺思维也都是“一切基于科学”。很宽慰的是,海外华人中有很多的科学家,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听到了科学,听到了历史发展,但据说没听到音乐和意境。据说这2008北京奥运创意的真伪是海外华人对“方敏事件”的最大争议。 有关奥运创意: 1)创作主题:想呈现的是中华文明里面的华夏人文发展的特色。 也就是说,和其他著名的人类文明社会相比,中华文化的特色是什么。 创作当时有提到该创意主题,应在原版录影档案中。 2)  创作手法:是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中华,回望华夏文化的发展。 也就是说,从现代的社会文化中的明确界定为华夏文明特色的,回溯华夏文明的发展史

10-23-2019 有关我的家世及世袭继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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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很好奇,我是否真的是多罗贝勒育靓丽,还是应该自称多罗贝勒方敏,多罗贝勒育是我曾祖母育融世袭自其娘家的一个称谓,我的曾祖父方历其据说也有一个源自皇太极女儿的世袭多罗贝勒方的称谓但我还没报备。我以Narylhn(乌纳)名字所世袭的是忽必烈可汗所册封给女儿乌玉的可汗称谓(乌可汗)。 请看相关解释说明。 1)我是在宣称我的贝勒爵位,还是在宣布我的贝勒爵位。 我是在宣布我已经继承的贝勒爵位。 世袭继承是有规则的,且自古世袭必须因循世袭规则是由类似现代执法《继承法》的强制手段所保障的。所以世袭也是依据律法的。 当时已婚的我曾祖母育融,名字没有被列在1912年的《清廷退位协议 - 满蒙回藏尊重条款》的所附名单里。我是育融在其为我设立的1941年信托里所指定的育融继承人。 据说育家爷爷及育家爷爷的儿子和孙子都有列入该1912年的所附名单。据说目前还没有发现育家爷爷在1931年(1935?1937?因飞机失事坠毁?)遇难儿孙的后裔。 据说:我爷爷的妹妹是在1940年-1941年第一次结婚,嫁的是她高中同学的一个亲戚,丈夫在婚后三年因病去世。我爷爷妹妹的第一个孩子是其再婚后在1947年出生的,是和育姓军官生的。 育姓军官在1944年向育家爷爷夫妻所要求的”承继”是因为他自己虽是汉族但也姓育而要求的,并非因为和我爷爷妹妹(方家妹妹)的恋爱关系或所预期的子女,其要求被育家爷爷夫妻同时以“有自己的亲生子女”理由而当场拒绝。这场争执从来不是育融亲生子女是否应该平权的争执,据说当年这场争执有录影资料。 我的DNA鉴定已经证实了我的曾祖母育融是育家爷爷的亲生子嗣小孩,之间困扰是因为我曾祖母育融是否光绪皇帝女儿的传言,其实这传言是指我曾祖母育融可能是1848年前后出生的育家爷爷和年长一岁的育家奶奶(咸丰皇帝女儿)在1865-1870之间的婚后所生女儿的女儿。据说育家奶奶就是我在网上所附的恭亲王照片长相,育融子女是被育家奶奶允许称呼其为外婆的。 2)如今都什么年代了,怎么乌玉当年的可汗称谓还是有效的? 忽必烈可汗真是个好父亲。据说蒙古人都知道,他儿子的称谓是包可汗(Borijijin),各个都有政治军事实权的;而他的女儿都是乌可汗,各个都有着“平等”的福利待遇。 清朝因和蒙古关系“视同己出”,所以,蒙古有效爵位在清

10-20-2019 ”有关张家妈妈张家表哥的声明”,为何如此处理?

有关博文” 家世论 - 有关张家妈妈张家表哥的声明 ”,为何如此处理?其实就是因为我在那篇博文中所提到的难处。 我所听说的,张家表哥婚姻家庭一家所愿意所喜欢的社交相处模式: 如果张家表哥的婚姻家庭一旦就某件事务发表看法,张家表哥父亲的其他四名子女的婚姻家庭必须及时厉声打断有关谈论,并及时表达张家表哥的婚姻家庭一家只会胡说八道胡言乱语瞎说瞎讲的看法及立场,张家表哥一家知趣噤声之后,和张家各方都是朋友的丁姓私人助理一家子女(七个婚姻家庭)必须及时友善表达其实张家各方都是胡说八道胡言乱语瞎说胡说的立场和态度,张家各方都是立刻知趣噤声,由此,一切事务全由丁姓私人助理一家处理。。。 我方敏本人对此传言经历印象极为深刻,出于该博文中所提到的“我的为难之处”,我方敏本人必须发表如此声明。 我方敏无需回避在张家周围发生的可能已经众所周知的一些局面,我方敏只强调我本人对这些局面的认知及我方敏本人对与我自己相关一些社交局面的处理方式。我方敏本人也认为,只要张家表哥一家能够读到此博文,就不会是“所有人都知就只有当事人从未听说也难以想象”的情况,不管张家表哥一家今后选择如何处理张家内外事务,他们一家都是在知晓自身如此处境的情况下处理的。 ----2019年8月30日。 有人问及,是否可以单独和张家表哥婚姻家庭一家单独交往 ?估计是不可能吧。我的经历和目前的处境可能已经教会了所有华人,这“不可能”是一份真实一份现实。 你看,张家表哥的处境是因为家庭原因,他一家说话,有四家必须予以强烈反对,七家必须对“四家+一家”予以纠正。就算比我大三岁的张家表哥单独和我交往,我的言论被他的“四家+七家”听说,我的所言我的观点会是什么处境?而这并不是因为“四家+七家”本身的观点言论有能力有水平所造成的局面。张家表哥婚姻家庭全家对此都没问题,我方敏实在难以想象自己需要面对这种情形,我方敏也非常不愿意被动的处于这种局面。 我本人在2004年电话会议的经历,已经是太多的人报警的原因啦,怎么和我说了一句话,或者被人提了一下名字,就已经被华裔社区甚至中国政府贬三贬四到如此地步?我本人也在投诉,我根本不认识这些说三道四的人,我也不清楚他们为何参与电话会议的。所以,你们才听说了所有相关的司法调查,就因为太多人的名誉和生活受到2004年的电话会议影响。 传言中的家产继承矛盾,因为我所继承的是信托,很简单的,都是爷爷奶奶直接在

10-20-2019 ”有关张家妈妈张家表哥的声明”,为何如此处理?

有关博文” 家世论 - 有关张家妈妈张家表哥的声明 ”,为何如此处理?其实就是因为我在那篇博文中所提到的难处。 我所听说的,张家表哥婚姻家庭一家所愿意所喜欢的社交相处模式: 如果张家表哥的婚姻家庭一旦就某件事务发表看法,张家表哥父亲的其他四名子女的婚姻家庭必须及时厉声打断有关谈论,并及时表达张家表哥的婚姻家庭一家只会胡说八道胡言乱语瞎说瞎讲的看法及立场,张家表哥一家知趣噤声之后,和张家各方都是朋友的丁姓私人助理一家子女(七个婚姻家庭)必须及时友善表达其实张家各方都是胡说八道胡言乱语瞎说胡说的立场和态度,张家各方都是立刻知趣噤声,由此,一切事务全由丁姓私人助理一家处理。。。 我方敏本人对此传言经历印象极为深刻,出于该博文中所提到的“我的为难之处”,我方敏本人必须发表如此声明。 我方敏无需回避在张家周围发生的可能已经众所周知的一些局面,我方敏只强调我本人对这些局面的认知及我方敏本人对与我自己相关一些社交局面的处理方式。我方敏本人也认为,只要张家表哥一家能够读到此博文,就不会是“所有人都知就只有当事人从未听说也难以想象”的情况,不管张家表哥一家今后选择如何处理张家内外事务,他们一家都是在知晓自身如此处境的情况下处理的。 ----2019年8月30日。 有人问及,是否可以单独和张家表哥婚姻家庭一家单独交往 ?估计是不可能吧。我的经历和目前的处境可能已经教会了所有华人,这“不可能”是一份真实一份现实。 你看,张家表哥的处境是因为家庭原因,他一家说话,有四家必须予以强烈反对,七家必须对“四家+一家”予以纠正。就算比我大三岁的张家表哥单独和我交往,我的言论被他的“四家+七家”听说,我的所言我的观点会是什么处境?而这并不是因为“四家+七家”本身的观点言论有能力有水平所造成的局面。张家表哥婚姻家庭全家对此都没问题,我方敏实在难以想象自己需要面对这种情形,我方敏也非常不愿意被动的处于这种局面。 我本人在2004年电话会议的经历,已经是太多的人报警的原因啦,怎么和我说了一句话,或者被人提了一下名字,就已经被华裔社区甚至中国政府贬三贬四到如此地步?我本人也在投诉,我根本不认识这些说三道四的人,我也不清楚他们为何参与电话会议的。所以,你们才听说了所有相关的司法调查,就因为太多人的名誉和生活受到2004年的电话会议影响。 传言中的家产继承矛盾,

10-17-2019 与中国政府矛盾(II)- 范围?政府资源?官员权责? 法律约束?

很多人都说我的博文似乎不推崇当年洋务运动的成功,其实,洋务运动和我之间的矛盾,可能就是源自所谓的生意点子所创造的经济发展动力,他们的祖先所创造的洋务运动的蓬勃所赋予他们的那份骄傲,可能是他们很对我反感的原因,而我的骄傲是,我的生意点子所创造的经济发展动力不是老百姓感觉政府渺小的原因。就像我在博文里提到,估计是因为法制不健全原因,洋务运动是承办人员发财而国库和其他人员及老百姓都统统没钱是历史真实。当一个非选举而产生的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不再强大,却是要钱没钱只会加重收税增加百姓负担的政府,确实,可以想象当年的政府艰难,毕竟,只有税收才是政府的收入来源,才是政府行政支出及政府官员工资的来源,而企业利润只是投资人的收入,不是政府的收入,不是政府可以决定如何使用的钱款。(参阅: 清朝洋务运动中也存在着的投资机会矛盾 ) 我是看得很清楚,就像有句老话讲的,“店大压客,客大欺店”。我不会认为我长得像谁谁就可以相像当年的洋务运动参与人员的后裔会对我因相貌而客气,以前我是不知道自己的长相如此尊贵,现在我是太清楚之间矛盾。据说中国这一届政府(和上一届政府?),有大量当年洋务运动的骄傲后裔主持主要工作。依据我本人感受,他们中的很多海外移民后裔确定是既不友也非善,不知国内的那些执政后裔如何,也不知中国有没有法律或者中国法律是否可以有效依据宪法约束政府权力。 依据《 中国宪法 》的第一章总纲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整个方敏事件,就是中国政府似乎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可以管辖中国政府官员行政管理权的使用,居然一届中国政府就是可以集体支持某些官员老婆的奶子就是够资格用中国政府权力和国库钱财闹吃醋了,就居然可以集体支持动用中国外交部,中国宣传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个别官员的老婆奶头闹吃醋了,那你说,中国政府机构和中国军队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还是中国政府官员的老婆奶头所领导的?如果是为了所谓的财产纠纷,那么,是这些官员及其老婆奶头应该被中国法律所约束所规范,还是应该由相熟官员老婆们的奶头集体出面带队并号召浩荡奶头势力破坏中国法律?都知道啊,违反《中国行政管

10-17-2019 与中国政府矛盾(II)- 范围?政府资源?官员权责? 法律约束?

很多人都说我的博文似乎不推崇当年洋务运动的成功,其实,洋务运动和我之间的矛盾,可能就是源自所谓的生意点子所创造的经济发展动力,他们的祖先所创造的洋务运动的蓬勃所赋予他们的那份骄傲,可能是他们很对我反感的原因,而我的骄傲是,我的生意点子所创造的经济发展动力不是老百姓感觉政府渺小的原因。就像我在博文里提到,估计是因为法制不健全原因,洋务运动是承办人员发财而国库和其他人员及老百姓都统统没钱是历史真实。当一个非选举而产生的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不再强大,却是要钱没钱只会加重收税增加百姓负担的政府,确实,可以想象当年的政府艰难,毕竟,只有税收才是政府的收入来源,才是政府行政支出及政府官员工资的来源,而企业利润只是投资人的收入,不是政府的收入,不是政府可以决定如何使用的钱款。(参阅: 清朝洋务运动中也存在着的投资机会矛盾 ) 我是看得很清楚,就像有句老话讲的,“店大压客,客大欺店”。我不会认为我长得像谁谁就可以相像当年的洋务运动参与人员的后裔会对我因相貌而客气,以前我是不知道自己的长相如此尊贵,现在我是太清楚之间矛盾。据说中国这一届政府(和上一届政府?),有大量当年洋务运动的骄傲后裔主持主要工作。依据我本人感受,他们中的很多海外移民后裔确定是既不友也非善,不知国内的那些执政后裔如何,也不知中国有没有法律或者中国法律是否可以有效依据宪法约束政府权力。 依据《 中国宪法 》的第一章总纲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整个方敏事件,就是中国政府似乎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可以管辖中国政府官员行政管理权的使用,居然一届中国政府就是可以集体支持某些官员老婆的奶子就是够资格用中国政府权力和国库钱财闹吃醋了,就居然可以集体支持动用中国外交部,中国宣传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个别官员的老婆奶头闹吃醋了,那你说,中国政府机构和中国军队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还是中国政府官员的老婆奶头所领导的?如果是为了所谓的财产纠纷,那么,是这些官员及其老婆奶头应该被中国法律所约束所规范,还是应该由相熟官员老婆们的奶头集体出面带队并号召浩荡奶头势力破坏中国法律?都知道啊,违反

10-16-2019 家书一封- 有关我的社交和恋爱

爸爸妈妈: 你记不记得家里以前的私塾老师?据说他们家(或者亲戚)的父母都不姓育的孙辈从千禧年开始将原来姓氏改成了姓育。据说就是这些改姓了育的在号称“育家规矩就是二女共事一夫的”。虽然不知是否有意,但就是他们家的奶奶让爸爸他们从小都以为曾祖母对外必须姓陈,弄到曾祖母育融的户籍登记及所有登记资料都被爸爸做主改了姓陈,现在据说是他们自己的孩子改姓了育。妈妈,别和这家人交往,可能就是他们这家是希望方家的女儿嫁不出去的,不知只是针对我方敏一个人,还是自从他们认识了我们这个方家以后,或者是和爷爷的妹妹谈过恋爱以后。*据说上海的方姓女儿没有三十岁之前嫁的出去的,据说上海的方姓女儿能嫁的也都是外地留上海的不知真相者。对后一种说法的“外地留上海的不知真相者”,我方敏是很不以为然的,我方敏是生在南京长在南京毕业分配工作在南京的,我方敏是在移民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之后才向美国警方投诉了这一份处境的(参阅本文结尾的附带说明)。 可能还有其他人家也是如此敌意,我就此的相关投诉还有:只要我认识了某个男的,据说就会有人打电话和那男的联络,说我这个那个的,让那男的和所有人一样将我孤立,据说还号称都已经行之有效几十年,只要不是他们这些敌意人家的男人参与,就算他们这些敌意人家的男人各个都是从来就是崇尚婚姻自由且都各个早已已婚已育,反正没他们这些敌意人家的男人参与,就是不会允许我嫁的出去。 我目前在美国的处境,出入公共场合,如有谁对我友善的笑了一笑,这友善之人就有可能会被中国政府相关或者美国富豪洛家相关的不知哪个精神变态所锁定所骚扰,不知是否直到该人产生针对我方敏的彻底敌意为止。我感觉这是我从2004年开始就已经存在的在美处境,估计和我在中国时期的情况类似,但是从2015年所谓的中国政府演出开始就变得嚣张变得无法无天。 爸爸妈妈,你们可能不清楚,从小大大,我一直都没有什么贴心的朋友,和我交往的,似乎从来都是若即若离。有些,是我自己就很清楚是家长不愿孩子和我交往;有些,是他们自己很有数很清楚会注意保持距离的样子。不知是因为我个性还是处境,总之好彩造就了我的从小独立,不知因为这份估计自我出生就有的处境还是因为自身独立,反正我很习惯独来独往独立自主,好彩这是我作为家里的继承人所必需的。这也让我对当年虽然没有任何研究经验但研究工作必须独立的客观环境没有产生过任何失落感也没有任何抵触情绪,好彩我碰到了好机会,有机会

10-16-2019 家书一封- 有关我的社交和恋爱

爸爸妈妈: 你记不记得家里以前的私塾老师?据说他们家(或者亲戚)的父母都不姓育的孙辈从千禧年开始将原来姓氏改成了姓育。据说就是这些改姓了育的在号称“育家规矩就是二女共事一夫的”。虽然不知是否有意,但就是他们家的奶奶让爸爸他们从小都以为曾祖母对外必须姓陈,弄到曾祖母育融的户籍登记及所有登记资料都被爸爸做主改了姓陈,现在据说是他们自己的孩子改姓了育。妈妈,别和这家人交往,可能就是他们这家是希望方家的女儿嫁不出去的,不知只是针对我方敏一个人,还是自从他们认识了我们这个方家以后,或者是和爷爷的妹妹谈过恋爱以后。*据说上海的方姓女儿没有三十岁之前嫁的出去的,据说上海的方姓女儿能嫁的也都是外地留上海的不知真相者。对后一种说法的“外地留上海的不知真相者”,我方敏是很不以为然的,我方敏是生在南京长在南京毕业分配工作在南京的,我方敏是在移民美国生活了二十多年之后才向美国警方投诉了这一份处境的(参阅本文结尾的附带说明)。 可能还有其他人家也是如此敌意,我就此的相关投诉还有:只要我认识了某个男的,据说就会有人打电话和那男的联络,说我这个那个的,让那男的和所有人一样将我孤立,据说还号称都已经行之有效几十年,只要不是他们这些敌意人家的男人参与,就算他们这些敌意人家的男人各个都是从来就是崇尚婚姻自由且都各个早已已婚已育,反正没他们这些敌意人家的男人参与,就是不会允许我嫁的出去。 我目前在美国的处境,出入公共场合,如有谁对我友善的笑了一笑,这友善之人就有可能会被中国政府相关或者美国富豪洛家相关的不知哪个精神变态所锁定所骚扰,不知是否直到该人产生针对我方敏的彻底敌意为止。我感觉这是我从2004年开始就已经存在的在美处境,估计和我在中国时期的情况类似,但是从2015年所谓的中国政府演出开始就变得嚣张变得无法无天。 爸爸妈妈,你们可能不清楚,从小大大,我一直都没有什么贴心的朋友,和我交往的,似乎从来都是若即若离。有些,是我自己就很清楚是家长不愿孩子和我交往;有些,是他们自己很有数很清楚会注意保持距离的样子。不知是因为我个性还是处境,总之好彩造就了我的从小独立,不知因为这份估计自我出生就有的处境还是因为自身独立,反正我很习惯独来独往独立自主,好彩这是我作为家里的继承人所必需的。这也让我对当年虽然没有任何研究经验但研究工作必须独立的客观环境没有产生过任何失落感也没有任何抵触情绪,好彩我碰到

10-15-2019 与中国政府矛盾(I)- 性质?政治歧见?情色矛盾?财产纠纷?

和中国政府的矛盾是政治歧见吗 ?持这种观点可能是因为2004年7月1日就法轮功的一番谈论。似乎中国政府认为我一再试图利用海外势力扶持法轮功以表达对中国政府的政治歧见。 其实,2004年7月1日有关法轮功的谈话是当时正在探讨的如何协助促进中国的法制建设的一部分,当时所有谈话都是关于如何协助法轮功的法律维权,从未涉及政治。唯一可能被误解为政治目的的言论是关于以法轮功名义协助海外华裔社区娱乐团体的发展,我当时谈到的是一般扶持性的演出活动都是有一些赞助名义的,比如慈善演出都是由宗教团体赞助,还有一些是由海外政治社团组织的演出。 为什么我会建议以法轮功名义赞助需要扶持的文艺团体演出? 我是1996年离开中国在美国生活后才听说的法轮功,和海外的89年学运团体相比,法轮功的诉求并没有任何政治理想和政治理念,这是我个人认为海外法轮功是个法律维权团体的原因。(*似乎他们所有的诉求就是他们“因为练功被打得好惨啊,是真的啊!”) 我本人认为不适合借用华裔社区的政治团体(各种侨社侨盟), 我本人是天主教徒而非佛教徒。 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法轮功作为法律维权团体是比较合适的演出赞助名义。 为何我会建议在海外大力宣传有关法轮功的投诉可能是真实? 因为这样可以很容易的让社会各界理解,海外的一切可能协助都只是在协助法轮功的法律维权而非介入中国政坛或者中国政治。 ----2019年10月15日。 和中国政府的矛盾是情色纠纷吗 ?私人家事上的矛盾,似乎牵涉到对于中国政府来说,我的中国公民身份的父亲方文海究竟是谁。中国政府认为我在2004年是因为私人关系而将对我父母的照顾托付给了中国政府,所以中国政府是一再强调从未和我有过任何私人交往关系,所以从来不曾在乎我父母的情况,美国那些富豪所表达的也是类似立场。 我方敏本人对中国政府的相关说明很愤怒,因为牵涉到的是中国政府的政府职责应该是捍卫中国的法律,我的父亲方文海在中国南京是100%立足于我父亲自己的退休金独立生活的,我父亲方文海当时是有自买的住房,也有退休医疗保健,生活100%的不需依赖任何人的照顾。如果我父亲方文海在中国的法律权益受到践踏,中国政府作为政府的职责应该是什么?为什么中国政府的名义所表达的立场居然是:就算我父亲方文海是在街头被人活活打死砍死,中国的警察都不应该执法的? 一些美国华人所表达的针对我方敏的类似立场,也都是以中国政府所支持的立场